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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排碳我回收”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来源:汪纪苗|编辑日期:2011-03-12 10:19:55|点击数: |发布:33

关于开展“我的排碳我回收”
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区属学校,镇(乡)街道教辅室、中心初中、中心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森林鄞州的决定》,进一步弘扬森林鄞州,人人共建,生态文明,人人共享的理念,不断提高森林鄞州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影响率,全面推动2011“拥抱森林,全民参与活动,区教育局、农林局经研究,决定联合举办全区中小学我的排碳我回收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区中小学生。
二、参赛要求:
1)作品内容
结合我区的森林鄞州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各种科普、生态实践活动积极创导科学、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低碳环保知识,呼吁全社会节能减排,少开车,多种树,广泛开展排碳回收;走进村庄,寻找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亮点、精品;也可挖掘身边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公益事业的人与事。征文内容充实,文字精炼、流畅,主题鲜明,切合生活实际,并具现实意义。除诗歌外体材不限,题目自拟。
2)字数:不少于1000字(高中)、800字(初中)、500字(小学)。
3)各学校要在校内开展征文竞赛的基础上,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区级竞赛。小学学生数在600人以下的上交2篇,学生数在600人以上的上交3篇;初中各校上交5篇;高中各校上交10篇。
4)参赛作品要求写清所在学校、班级和姓名及指导老师姓名。
三、征稿时间
2011312开始,至201158止。请各校于截止日期前将优秀征文以电子邮件形式交区教育局普教科,镇(乡)、街道所辖学校由教辅室汇总后统一上报。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学校征文××镇(乡)、街道征文字样。联系人:何立民;联系电话:87525730;投稿电子邮箱:hlmjyj@163.com
四、奖励措施
1)参赛作品将由组委会专家进行评比,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评选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
2)大赛将获奖作品作为区森林鄞州建设成果之一编辑成册。
附件:征文汇总表
二○一一 年三月二日

开展我的排碳我回收主题征文活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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