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擎天209|编辑日期:2019-03-28 09:18:41|点击数: |发布:李金炉
“法治”,是一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不应以人的意志所偏移。我国虽然强调“法治”,但“人治”现象亦不可避免,尤其是“容错”心理盛行,这就导致社会管理中经常出现“容忍”的情况,这对社会治安和推进“依法治国”来说是不利的。
法治的“容忍”主要体现在制度的不完善与其管理不够强硬上。就比如说前不久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其实这场悲剧本就不应该发生,公交车司机与乘客发生争执这体现出了一种常态,在其他国家基本没出现过这种情况,为何在我国却屡见不鲜?这自然是因为人家法律法规比我们完善,就像香港的公交车上就明确标注着“滋扰车长乃刑事罪行”,这样但凡是有些常识的人都不会犯下与车长争吵的错误。可类似条例在我国内陆也是存在的,为什么就不学习一下香港的措施呢?而且这次事件也体现了我国这类服务型人员培训的不到位。其次完全可以利用挡板等将司机与乘客隔开。一次事件的背后暴露出我国法治建设中的诸多不足之处,这说到底还是我国管理上不够强硬。
法治的推行取决于人。“法治”意味着对规则的尊重,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况,还是因为群众对于法律的漠视,当面临违法乱纪之事时,人们选择了容忍。据报道,重庆公交车坠江前,公交车内的其他乘客在面对争执之时选择了沉默,这亦是对法治的沉默。如果当时有位乘客上前调解,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其实社会上的不少问题不仅来自少数坏人的作恶,同时也可能来自多数好人的沉默。其实很多现象大家都清楚,可正是因为这种群众心理上的容忍,所以贪污受贿才屡见不鲜,环境治理等措施才难有成效。因此我们要打破“枪打出头鸟”的传统思想,为社会发展发出自己的声音。
在发出自己的声音之前,我们必须知法守法,所以我认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不仅要加强制度上的管理,更要加大宣传上的力度。如今我国的教育对于法律的普及较为忽视,这就导致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这就让我想起云浮罗定一男子为还债砍掉自己山场松树、杉树134株,犯下了滥伐林木罪,这就是法律没有普及的表现。其实不光这名男子,现如今许多大学生也缺乏法律意识。1月25日,一则女大学生贷款3000元一年后涨到69万的新闻刷屏网络,类似新闻也频频出现,可见加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所以我们要注重家庭、学校、社会三方的教育,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争取做到每一个人都能成为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俗话说“法不容情”,我觉得十分有道理,法治正是因为少了容忍与人情才能更显公正,社会也将因为严格的管理而具备良好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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