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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容情还是法外开恩

来源:张允|编辑日期:2019-03-28 09:12:03|点击数: |发布:李金炉

 

人生有很多路要走,有的人走着走着,把老实丢了,把规矩丢了,去换取了一个叫制裁的东西;有的人走着走着,把老实守着,把规矩记着,创下一个叫成就的东西。有的人得之坦然,失之怡然;有的人为了权力和金钱,愿为它们放弃一切;有的人遵守本分,有的人却靠一座座金山银山,尽钻法律的漏洞,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无视法律法规。

前几天看了这样一个案例:说的是一个司机因为肚子疼而把车停在不能停车的地方,故此被交警处以重罚,大多人对司机的遭遇深表同情,认为执法者不能死搬法律,应对此特殊情况讲点人情,同样也有人同意这位交警的处罚,如果这样的事情要讲人情的话,我忽然想睡了,车子也可以停在路上;把小流氓打死了也没关系,这是为民除害。显然这样的心理是不对的。

那怎样才算对呢,墨守成规吗?让我跟你讲讲这样一个故事。

在中国古代,有两支以姓氏命名的无敌军队,一是岳家军,一是戚家军,为什么他们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能呢?——因为军纪。有一次,岳云私自带兵打仗,差点害岳家军全军覆没,岳飞盛怒之下,无视父子之情,照样要按军纪处置岳云,还是他手下的将士们苦苦哀求,岳云才免去一死,却仍打了一百杀威棍;而戚家军的军纪严酷,军法之严,在明代也可谓是数一数二,横竖都是一死——临阵诈病,死!抛弃兵器,死……也正是这样,戚继光才能白纸作画,硬是把一群农民、矿徒训练成了无敌之师。这些便是法不容情,墨守成规

同样,中国古代有这样一个朝代,秦,因为理性的商鞅变法而繁荣昌盛,史记记载,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但秦又因变法而亡。这是因为秦国统一后,并未改变政策,仍用无乎人情的苛政,民不聊生,最终被历史所抛弃,如果秦国的法律改善,会不会秦国会更辉煌呢?若是法外开恩了,那那因外界条件而未完成工程的人,便可以减轻惩罚,那么,是不是陈胜吴广就不会去起义了呢?秦国会不会走向新未来呢。

再者,法外开恩的现象在现代也有所增强。

我想一定有不少人记得这样一个场面,在13年的冬天,一大群骑着摩托车的摩哥们,因为春运高峰买不到车票,只好自驾游,这一现象在网上也惊起了波澜,虽然为了规,也导致了春运堵车,但众多司机,网友表示,咱都理解,到时候交警们也就开开罚单,不了了之了,这虽然只是法外开恩的一个小小的事例,但也足够让我们看到法律的人情味。当然,这也是视情况而定,否则应另当别论了。

讲到这,法律这玩意也着实有趣了,有人因法律而冤冤相报,有人因法律而平步青云。有人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人却用法律那似有若无的情,钻着空子不断贪杯。有人信奉法不容情,认为法之所以为法,就是维护秩序,一切平等,认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有人渴望法外开恩,满足自己的私欲,吸吮穷人的膏血。

但是,这是二十一世纪,不是靠情谊,靠钱就能摆平一切的封建社会,在二十一世纪,有法,有纪,若法外开恩,有谁可以开恩呢?我想,这是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我认为法不容情才是最大的恩惠。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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