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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孩子

来源:李一萌|编辑日期:2009-12-05 10:56:43|点击数: |发布:133

2002年11月× 星期×

9:00,夜自修下了,我骑车回家。刚拐进一个小弄堂,便被迎面走来的四五个黑衣人围住了。我怕伤人,不敢动,其中一人抓住了我的车把,看了我一眼。我恐慌地瞟了他一眼,却顿时怔住了,是他?是他?他慌忙地松开车把,顺势挡住了两边的人,侧耳对他们嘀咕了几句,他们便走开了。他也转身走了,没几步,他又回头看了我一眼。黑暗中,那无奈而又幼稚的眼神显得如此令人心痛。是的,他也认出了我。他就是小斌,我的初中同学——一个老实巴交的男孩,怎么会?••••••

2002年11月× 星期×

今天,我从超市出来,在人堆里瞥见了小斌。见他只一人,便冲过去,拉起他往弄堂里跑。“干什么?”他挣脱了我。“你?那晚?”“是的,我参加了青龙帮。”青龙帮,这个对我们这一带来说并不陌生的名词——一个偷窃、抢劫的恶势力集伙。“爸妈离了,不要我;工头要打我;现在好了,谁敢动我,有吃有穿,有什么不好?“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在犯罪?”“犯罪?抓不到我就不是!”“抓不抓到是迟早的事,我现在就可以打110来抓你。但我不会,因为你还有机会。”“机会?”“是啊,改过吧。”他沉默了,过了一会儿,说:“你们为什么都这么说,刘老师是,外婆是,你是,同学们都是!”“因为大家都不想你这样啊!”他再一次沉默了。

2002年12月× 星期×

前几天,报纸上写了青龙帮全部落网的消息。我很担心,打电话给初中班主任刘老师。他说,是小斌告发了他们,还告诉我下午开庭,叫我一块去。
法庭上,青龙帮这个近两年势力猖獗的;团伙的头子们,对于罪行供认不讳,他们仅有几个面带愧色和悔色。经过庭审,他们将会依法判刑。而他们的手下10-16岁的孩子将会被带往少管所。最后我们看到了小斌,他被从轻判了3个月。他两眼晶莹,看着我们,我们叫他的名字,他郑重地点了点头,露出久违的发自心底的笑容。

2003年2月× 星期×

今天,我和刘老师去看了小斌。他很好,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开始有了新的内容。他说,要我们好好照顾他的外婆。我点点头。末了,他拿出一叠纸交给我们。我打开一看,是《我的自白书》。我惊讶地看看他,他说:“有可能,把它登出吧。”
回来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他说;“这是一次永生难忘的经过。我既后悔又不后悔。后悔的是我犯了罪,不后悔是你们用法律唤醒了我,而我用法律拯救了自己。”
后记:小斌已开始了正路,而像小斌原先一样迷惘而顽固地走在岐路上的少年还有多少呢?每年少年犯的数量在增长,犯罪低龄化的现象已屡见不鲜,从结伙打劫到杀人放火,到底孩子的天空还有几分纯净?从金华弑母案到刘海洋伤熊事件,我们看到了太多太多的扼腕惋惜。那么社会的影响,家庭的熏陶,学校的教育是否把“法”字放在了额头上?!孩子不懂法——那是一句糊话,一句推卸责任的话。孩子需要法,不仅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更要以法为准则,从小守法。法律面前,童叟平等。现实面前,我们却不禁要呼吁:
拯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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