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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和享受的贪求不是幸福

来源:朱云方|编辑日期:2009-12-05 10:25:53|点击数: |发布:133

少年犯越来越多,这逐渐成为社会的一大祸害,对于我所了解的几个少年犯的犯罪事实来分析,促使年轻有为的青少年走向犯罪的最大引诱是金钱和享受的贪求。
少年犯有的在朋友的带领下进舞厅,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青年如此进行高消费,最后在没钱的情况下,走上了盗窃这一犯罪道路;有的少年犯在毒品的引诱下,染上了毒瘾,于是只得靠金钱来帮助自己,到头来也走上了盗窃;还有的早恋,为了使女友欢心,却铤而走险。这些事件都是由金钱引起的。
在少年犯的自述中时刻都渗透着懊悔的气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当他们被关进少教所才能深深的体会到吧。青少年本该是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所在,却因贪求一时的快乐,把美好而短暂的青春寄托在高墙电网之中,享受极端的自由,是件危险和有害的事情,少年犯的犯罪都是在过分自由的环境下迷失了方向。
鲁迅曾说过:“自由固不是钱所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少年犯的行为都是在出卖人生的自由。现实生活中许多高级官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却也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比如,厦门特大走私案中,“走私大王”赖昌星走私价值高达530亿元,掉进赖昌星的“红楼”陷阱的领导干部主要有: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庄如顺等。还有发生在我们附近的一件事:宁波市文化局原局长周时奋载到在世交亲情上的才子局长,也因金钱毁掉美好的前途。他们都是金钱的享受贪求的牺牲品。说金钱是万能的实际上是个可笑、荒谬的观点。
少年犯在述说中,透露着忏悔,但愿他们能改造自己,有较好的表现来减轻自己的错误。对可耻的行为所追悔是对生命的拯救。只要少年犯在少管所内好好学习,改邪归正,重新开始美好的生活,前途也应是灿烂的。但每个人务必要记住金钱的享受的贪求不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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