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十八岁意味着什么?曾有同学告诉过我:十八岁这是一个满眼绚丽的花园,是一条满载梦幻的月亮船。在这里无数个问号对我们招手,无数的艰难向我们挑战!
十八岁象征着灿烂的阳光,奔放的热情,它给我们放飞的天空,以伸展翅膀,逐风搏浪。它给我们似水的心境,专心的思考,郑重选择,如同朝霞旭日之美,十八岁乃是人生之美。
然而,拥有十八岁不仅代表着拥有了天地赋予我们的力量,更预示着从此承担历史交给我们的重任,让我们背起生命的行囊——去远行,从迈开十八岁的第一步开始。
起点美是整个过程的开始,而十八岁之美在于它是整个奋斗历程的开始。它意味着把握自己,超越自己,它意味着一个好水手即将开始离开港湾,在人生汪洋中弄潮戏浪。
跨出十八岁的起跑线,以坚定进取的步履,走出迷惘,在生命的旅途上,留下闪光的足迹……。
的确,十八岁意味着一个人生命中最庄严一刻的到来,告别幼稚,走向成熟;十八岁意味着一个人要独自挑起生命的重担去探索人生之旅;十八岁更意味着一个人必须去履行自己身上神圣的职责。十八岁了,你们不再贪玩,你们不再意气用事……
那么面对神圣的十八岁,在法律上对你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你们将获得那些权利,同时要履行哪些义务呢?
首先,从宪法上来说,十八岁了,你们将获得一个神圣的权利,那就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你们在法律上开始成为我们国家的神圣的主人,你们将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而现在又到了地方人大换届选举的时候了,我校也已经张帖出了选举公告,面对这一切,你们将认真而严肃地行使好自己的这一个权利,投下人生中最庄严而又神圣的第一票。
其次,十八岁在民法上来说你们已经是成年人了,你们将要独自去承担各种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因为我国的《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由此可见,18岁,你们的父母不再是你们的法定监护人了,你们也可以独立地合法行使自己的各种民事权利,但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
再次,十八岁从刑法上来说,你们不再具有刑法所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也就是说你们将不再享有法律上的“特权”。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的界限。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你们必须要严格守法,依法生活,让违法犯罪远离你们。
最后,十八岁从兵役法上来说,你们将要承担起保卫祖国的神圣责任了。因为,我国兵役法第12条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这就是说十八岁了,你们就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你们将要承担起保卫祖国的光荣任务了,你们也要作好战死疆场,报效祖国的心理准备。
的确,十八对于你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那么的神圣,那么光荣,就让我在这里向大家衷心地说一声:同学们,愿大家在十八岁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能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