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

法律知识

特色教育 >>法治教育 >>法律知识

央视今日说法:飞来的钞票

来源:朱云方|编辑日期:2009-12-05 12:18:40|点击数: |发布:133

嘉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
  主持人张绍刚:很多希望坐享其成的人曾经有一个幻想,这个幻想最后就变成了一个传说,叫做“天上掉馅饼”。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在不久前的浙江台州市,在天上突然掉下来了百元大钞,比馅饼的诱惑力要大很多。于是,一时间在现场就变得异常混乱。我们来看一下记者的调查。
  2002年1月11日中午12∶00左右,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一辆四轮汽车在城区金三角加油站前撞倒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上两名男子从手中黑色塑料袋中撒落了很多钱,一时间过往群众围上去哄抢。面对哄抢,两名男子却扶起了摩托车飞速驶离了现场。
  记者:“你们来了以后看到钱有多少?都是谁在捡或者是谁在抢这些钱?”
  出现场交警1:“钱大概有30几万吧,都掉在地上。 都是一百元大钞,那群众有几个人还在捡。”
  出现场交警2:“到这里来以后,马上维持秩序。首先我们保证这个钱不要被围观的人继续哄抢。”
  而与此同时,警方又接到报警,称椒江某公司驾驶员陈某与出纳李平在银座城市信用社领取胜100万元现金,当他们带着钱行驶到半路时车胎突然没气了,两个人下车查看并更换轮胎后,上车时发现放在车排后座上的100万元现金已不翼而飞。
  台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大队长 应中华:“这样的时候,因为刑侦部跟交警部门分别出了两个现场,那么两个现场就自然而然地联系起来了。为什么交通事故现场所出现的钱就是从椒江城市信用社银行里面出去的钱?这个钱跟钱基本上是一致的,那么第二个呢,这两个现场都发现了摩托车。也就是说,犯罪分子是用摩托车。
  据此,警方意识到摩托车上的两名男子有可能就是盗窃了100万元现金的犯罪嫌疑人。于是台州警方紧锣密鼓地展开了侦破工作。在侦破工作中,警方拿到了银座城市信用社11日那天录下来的一段资料。
  信用社工作人员:“这个等一下摩托车转过来,转过来了,进去了,就这个人,就这个人出来,这个也是。刚好坐前面去,你看来了捡钉子的,主要就是这3个人。就这3个人。”
  由此,警方初步推断这是一起经事先密谋、分工明确、专门针对银行提款汽车进行作案的一起团伙作案案件。犯罪嫌疑人至少在3人以上。案发后,浙江省和台州市两级公安机关很快组成专案组,对犯罪嫌疑人及哄抢者全力展开了侦查。经细致地排查,最后认定安徽阜阳籍李春星、袁振峰等人有重大嫌疑。2002年1月16日夜,专案组人员前往安徽。在安徽警方的协助下,终于在1月24日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至此这起案件顺利告破。采访时,我们曾多次联系失主,但是碍于面子,失主始终不肯接受我们的采访。
  主持人张绍刚:李教授,那么这个案件我觉得是不是很难定性,因为很难讲它到底是偷还是抢。
  嘉宾:它表面看好像是半路上把这个车拦下,但事实上,从它整个作案过程来看,它是有预谋的。而且事先他设计把这个车扎破,然后车开到半道就没有汽了,然后乘他们换车胎的时候,乘他们不备的时候,就秘密窃取了这个东西。这个行为整个看来应该是盗窃,盗窃的特征就是秘密窃取。如果要是抢劫或者抢夺,就抢劫它是以暴力手段使对方不能反抗的状态下获得钱财;抢夺是乘人不备。它这个情况基本上属于秘密窃取,因此它应该属于盗窃。
  主持人 张绍刚:这是们的记者从现场带来的报道。但是记者回来之后,这个案件又有了新的发展。这个案子当中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叫张健康和吴巨鹿,已经在今年的4月初被顺利地抓捕归案。这几个犯罪嫌疑人把整个的犯罪过程设计得非常精密,但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在自己逃离现场的时候,会有一辆自己设计不到的车突然出现,导致一个车祸的发生。但是在这个车祸出现之后,就有了大量的现金遗失在路面上,于是另外一种场景就出现了。
  记者:“观众朋友,这里就是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被称为金三角的地段。两位犯罪嫌疑人在抢得了百万元巨款之后,就是在这里发生了车祸。” 面对散落一地的现金,有人疯狂哄抢,有人却全力保护。由于事发当地是白云加油站附近,所以白云加油站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了保护现金的队伍,而且目睹了人们哄抢的全过程。
  台州市白云加油站职工1:“抢了钱以后跑来跑去,不知道往哪一头走了。还有的有一个老头子,我从他手里抓过钱,他说‘你让我留100元好了,留100元好了。’”
  台州市白云加油站职工2:“他往左边的口袋里面装,我就往他右边的口袋里面取出钱来,他还是不理我,还往西装的里面的袋子里面塞。” 台州市白云加油站职工3:“就组织起来,想把这个钱围起来,但是我们人也不多, 10几个人。当时站起来的时候呢,这个钱还是包围不住,还是被别人抢了。”
  台州市白云加油站职工4:“我们拦住他们叫他们不要抢,但是人太多,拦都拦不住。有的人抓了大把钱就溜。”
  台州市白云加油站职工5:“当时也不知道这个钱是抢来的。”
  为了全力保护捡回来的现金,这位面有胎记的洗车工人双手被无数人踩得伤痕累累。一时间,这位单身了30多年的洗车工,备受人们的尊重和赞扬。据事后统计,当时两名犯罪嫌疑人带走了1只装50万元现金的袋子和部分散落的现金,白云加油站的工作人员现场捡回了31万元,而被群众抢走的现金数额为18万元左右。事发后,台州市公安部门通过媒体向全市人民发布了公告。
  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德家:“对本案有关的一部分群众要尽快地行动起来,争取在3天以内向公安机关讲清问题,主动把哄抢的钱财送还给公安机关。否则,我们将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主持人张绍刚:群众的这种行为应该怎么定性?
  嘉宾:属于一种哄抢公私财物罪。那么这个在《刑法》的268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法律就是保护所有的国家财产,还包括公私财物的。也就是说,不管它是公家的、私人的、还是来路不明的钱,那么这种情况下,你根本不能够去得到就是去抢这个钱。当时我们看现场基本上大家都是在抢了,这种行为是典型的哄抢。
  这种行为如果要是积极参加者或者首要分子或者说他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涉及数额比较多、数额巨大的要受到法律处罚。那么这个处罚一般都是3年以下,如果特别严重的可能会3年到10年期间的有期徒刑。
  张绍刚:还有另外一个消息,可能是给参与哄抢的人提出一个警示,就是有一位普通百姓他的名字叫牛红龙,在案发之后拒不向公安机关交出来这笔钱财,现在已经落入了法网。
  今年2月5日,哄抢者牛红龙在椒江被抓获。那么牛红龙是怎样被警方抓获的呢?我们电话采访了台州警方。
  台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大队长 应中华:“他一共哄抢了18500元现金,警方了解了现场上46个人,还有经过现场的7辆车,通过他们了解就发现一个外地人哄抢了一定数额的现金,就发现这个牛红龙。11日抢到现金之后,12日中午就偷偷地离开椒江。打算回老家之前,发现他有巨额现金。那么这个几个方面印证之后,确定当时他哄抢了现金。那么通过我们侦破的工作之后,就发现他回到了椒江,那么他一到椒江,我们在椒江守候他的同志就马上把他抓获归案了。”
  到目前为止,台州警方已经抓获了5名哄抢者,其中有包括有牛红龙在内的3名哄抢者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张绍刚:到目前为止,所有的钱没有全部收回。所以我们有必要通过我们的节目再次向参与了这次哄抢的群众说一句:如果你手里面还有当时在这个现场里面拿到的钱,希望能主动和公安机关联系。但是这个事情结束之后,在台州市乃至在全国就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主要是针对盗窃之后发生哄抢,所以台州市展开了一场讨论,讨论的主题叫做“遵纪守法 讲道德 争做文明台州人”。就是针对这个哄抢的事件,台州市的百姓一直到现在都有跟多不同的看法。
  台州市民1:“在这起案件中,发生了这么多钱丢在地上的时候,大家围上去抢并且占为己有,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这是一个公民素质的体现,你这个钱不是没有主人,肯定有主人。”
  台州市民2:“不是我们自己的钱不应该抢。”
  台州市民3:“这个是钱,是钱嘛,他也跟着上去抢,那么这个是从众心理也是从人的本性出发,这个也是合情合理的。”
  张绍刚:您也看到了,事情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是仍然有人坚持大家的原始冲动。可以想像一下当时的场景,我们在街上走着,突然一大笔百元大钞就在自己面前出现,我觉得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伸手抓一张。
  嘉宾:是。
  张绍刚:那么这个道德约束是不是就真的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
  嘉宾:其中有一个人也谈到这是从众心理,我们刚才从事实上已经看到很多人,事实上也没有抢钱,甚至还在维护现场秩序,想保护这个钱财。那么也就是说呢,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但是有一部分人可能是有这种心理,这是属于那种现在没有人管也管不了,然后有这么个机会,然后就不抢白不抢,所以很多人会有这种想法。那么这虽然是一种从众心理,但是这种心理并不一定正确。也就是说,从众心理并不一定都是对的,现在社会当中确实有这样一种现象,就是人们总是做一个行为的对与否他不是凭自己的良知,也不是凭着我们长这么大学会的一些社会的规范、道德约束或者法律的规定,他不是根据这个来判断。而是根据别人怎么样,那么他就把别人这样做作为自己做的一个理由,我认为这点首先就是错误的。社会生活是大家一个互动的一个结果,也就是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