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宁波市2011暑期心理健康教育B级证书培训通知
来源:邵巧倍|编辑日期:2011-06-15 14:45:34|点击数: |发布:138
请有意愿参加培训,以及符合免培训或免考试条件的教师,6月17日(周五)前向心理健康中心邵巧倍报名!
今年暑期,市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委托省指导中心在宁波月湖大酒店举办宁波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7月10日——15日
二、名额:全市180人,鄞州区20名
三、要求:
1.持有C级证书满三年;
2.由于名额有限,本次培训面向学校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或学校德育中层;
3.已有B级资格证书教师的学校本期不安排培训;
4.有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先发手机短信进行预报名(截止到6月17日中午12点),区教科室依据报名情况确定20位教师填表参加培训;
联系人:朱永良 电话:666383
5. 收费标准待市指导中心确定后再告知;
6. 符合免试条件的教师可以直接填表,不占名额,申请表下载地址:“宁波教育科研网——教科动态——教育与心理研究——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申请表——B证申请表”。
附:免试条件(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
1. 获得心理学或教育学本科文凭且持有C级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有市一等奖、省二等奖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成果获奖者,经两名A级资格证书教师推荐,可免试申请B级资格证书。
2.已获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并有三年以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历的中小学教师可免于参加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但必须参加考试),直接申请B级资格证书认证。
3.已获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并有五年以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历的中小学教师可直接申请B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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