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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杂记

来源:2012级(7)班|编辑日期:2012-10-17 20:30:28|点击数: |发布:505

1国立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中国历史一治一乱的根本原因】 中国是一种牧民政治。在这种制度下,老百姓好比一群羊,羊肥了就会被牧民杀而食之,于是出现暴政,暴政日久必然导致羊瘦,于是牧民继续放牧,推行仁政。这就是中国历史一治一乱的根本原因。
2军人出身,没有什么文化。但他非常注重教育,每次去辖区学校的时候,一定会换上马褂,然后非常谦卑地对老师说:"我是一个文化很低的人,教育方面的东西,我不懂,下一代要靠你们了."他对教育的尊重不只是表面的,办教育所需要的钱、地、政策都是他给的。但是,他从来不干涉教育。他是张作霖。
3美国大法官克拉克有一句名言:摧毁一个政府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它不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特别是它自己制定的宪法。
4王朔:这个连街头的小偷都不敢呵斥的民族,却有勇气高呼灭了小日本。这个连活着同胞的苦痛都漠不关心的民族,却有脸说不忘死去的同胞。有这么一群人,在日本叫法西斯,在德国叫纳粹,在中国叫爱国者!
5徐桐(1820~1900) 清朝大臣。汉军正蓝旗人。道光进士。同治帝登位后为其师傅。1900年,主张借助义和团排外,支持慈禧太后对外宣战。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自缢身亡。他保守异常,对西班牙葡萄牙成为强国颇为不解 “西班有牙,葡萄有牙,牙而成国,史所未闻,籍所未载,荒诞不经,无过于此”。
6奥运火炬传递在法国遇阻,北京爱国青年围攻家乐福。有司请我喝茶,言青年如何爱国。我道:与百年前烧教堂没两样。有司问为何:百年前,教堂为西方所谓文化侵略的意象中心;如今消费时代,超市为意象中心。如百年前圣诞的意象中心为教堂,而如今圣诞的意象中心为商场。
7 当年义和团高呼“扶清灭洋”的口号进北京,这些脑残爱国贼四处杀人,国人只要穿洋装,用洋物,甚至用洋火(火柴),只要沾个“洋”字统统被砍头,为了区分汉奸(称毛子),他们将纸符放在国人脚底下焚烧,如果纸符没有烧尽,就认定是毛子也要被砍头,结果洋人没杀多少,北京城的市民被屠杀了10万人。
8爱国主义:一堆随时可以被任何野心家所点燃,去照亮他的名字的易燃垃圾。——安卜罗斯.皮尔斯
9除非你把爱国主义从人类中驱逐出去,否则你将永远不会拥有一个宁静的世界。爱国主义是一种有害的、精神错乱的白痴形式。爱国主义就是让你确信这个国家比所有其他国家都要出色,只因为你生在这里。——乔治·萧伯纳
10#日僧事件#,1932年1月18日下午,日本僧人天崎启升等五人打着“修行”的幌子, 向三友厂内投掷石块。与三友工人之间发生冲突。川岛芳子事先雇佣的打手,化装成工人模样混入义勇军之中,对日僧用石块猛砸猛打,造成一死二伤,并将责任嫁祸于三友实业社工人身上。这便是轰动一时的“日僧事件”。 (日本军队要制造一个侵略的理由,因为日本政府不同意侵华战争扩大到东北之外,因此日本军人间谍联手制造了这个事件,然后嫁祸于中国人。10天后,12月28日,日本军队进攻上海。现在这种混乱,本是别有用心者煽动挑拨,在秩序失控后,他们会要求军管等,由此绑架政权。) 1938年11月9至10日凌晨,在纳粹政府的幕后操纵下,德国民众自发走向街头,展开了对犹太商铺的打砸抢,超过7000间犹太商店和29间百货公司被捣毁焚烧,至少91名犹太人死亡,满地破碎的玻璃在月光之下闪烁着水晶般的光芒,史称【水晶之夜】,此时,距离那场将德国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的战争,已不足一年。 这就是政治流氓。权 、势、法、术紧密结合。◆通过宣传机关启动混乱,通过便衣组织混乱,接着放任消息流传从而放大混乱,然后,群众心惊胆战,公知慷慨陈词,民间开始呼唤公安武警介入,拿到民意许可之后,开始清理残局,接着以此为由,申请更多维稳经费,强化ZFW的力量,避免被踢出局。这种控制和宣传的手法,简直就是艺术。
11 强调主权高于人权的国家,总是既无人权也丧失主权;强调人权高于主权的国家,总是既有人权又有主权。人权是主权的基础.-------曼德拉
12五四运动中,曹汝霖被称为国贼,住宅被“爱国青年”北大学生梅思平放火焚烧。日本人占领北平时期,想让曹汝霖出来当汉奸,曹拒绝。日本人训斥他:你不帮皇军,是何居心?这时烧曹宅的爱国志士梅思平跑来,出任了汉奸政府的组织部长,内政部长等职务。抗战胜利后,梅思平以汉奸罪被处决。
13【茅于轼】:“独裁者把国家看得至高无上,因为他们代表着国家,国家至高无上,其实就是他们至高无上。至于百姓,那是无所谓的,所以在他们眼里主权高于人权。为了主权可以牺牲人权,如果国家受到威胁,必要时可以无视人权。”其国家主权建立在压迫人权的基础之上,人民会需要这样的国家与主权?!
14美国宪法的特征是作为法律文本而不是政治文件而制定的,美国宪法首先是法。我们说中国的宪法是根本大法,可是宪法在某种意义上又不是法,为什么?法是法官可以在判决当中用的东西,那才叫法律。当法官无法在司法过程当中来使用的话,这叫法律吗?所以中国的宪法学界就有争论宪法是不是法,至少在中国按照西方的标准中国的宪法不是法,是一个政治文件。毛主席说了,"宪法就是一个大章程,一个单位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有一个章程,章程就是要鼓励大家的士气"。但是,美国联邦宪法的特点是,从它制定那天起就作为法律文件来制定,而根据英美法的这种普通法的传统,在解释法律方面,法官具有独特的最高的地位。法官释法,法官的判决就是法律,所以英美普通法里面有两大来源,一个就是国会自成法,一个就是法院判决。因此,当宪法被视为法律而不是政治文件的时候,法官的解释具有了决定性的权力。
15我常常觉得,美国人的政府观跟中国人的政府观完全不同,当然基于不同的历史经验,中国人总觉得政府当然是好的。中国鸦片战争以来饱受西方的欺负,中国老百姓说为什么被欺负?因为政府太弱了,政府强大我们就不受欺负了。可是,我们最后发现,斯大林政府强大不强大,希特勒政府强大不强大,毛泽东政府强大不强大,世界上最强大的三个政府带来的灾难也是最深重的。把政府想当然地认为是好的,根本没有历史证明,政府凭什么要好?大家可以想象,按照洛克的理论,个体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才组成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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