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1级(4)班|编辑日期:2012-10-21 17:46:13|点击数: |发布:463
前段时间有一个国际航班的空姐因为帮人从境外带物品入境以达到逃税的目的。因此受到重刑。判刑也是应当,因为他所携带的物品确实属于违法范围。而且数量也不小。但是这个刑的轻重还是有待考量的。因为从境外带物入境每天都在发生,也出现过带物闯关的情况。不过是为了添一些小便宜,网上也有国外代购的服务。空姐只是因为职业原因次数过多,就受到如此大的刑也许是有不公。但是这的确是中国的一贯做法,一个个查太麻烦。发现一个干脆重刑。以起到杀一儆百杀鸡给猴看的效果,来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但也许我们该从如何完善法律制度的角度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这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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