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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管部细则更新(2)

来源:俞媛媛|编辑日期:2010-05-11 14:09:50|点击数: |发布:256

D.其他纪律

1. 不准向窗外、阳台、走廊泼水或扔杂物。
2. 不得在寝室区打球、猜拳、玩扑克、起哄及大声喧哗。
3. 不得私拉电线,不得换大功率灯泡,不得使用电热毯,严禁使用任何个人电器,不可私自拔掉电风扇插头
4.电扇插头必须插上。离开寝室后须关门(钥匙不可插在钥匙孔上)关水,关电.若门,灯等有故障,须向总务处开相关证明.
不得故意损坏寝室内公共设施。
5. 生活委员开会不能无故迟到及缺席纪律与内务检查。(迟到以迟10分钟为准)
早上6:30开始检查,晚上就寝纪律9:30开始检查。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找人代替检查。否则一律视为迟到。检查具体集合地点因干事而异。
生活委员须严格仔细根据宿管部检查细则,规范检查。(工作不认真,3次以上由干事扣工作分
生活委员如有事请,必须找人代替,检查。否则一律视为迟到。
6. 撤单一律书面申请。申请书,如若同意,需要检查人签名。
扣分情况注明:A.B.C.D.各项中每人每次扣0.1分 ,毛巾未叠2条以上扣0.1
E. 结分情况:总分10分 包括:
基础分(5):宿管部各干事内务检查及纪律检查反馈。(0.1分各一项)
生辅分(5):生辅组的批评。(0.1分各一项)
工作分(2):各班生活委员的检查工作。(0.1分各一项)
F. 加分: 星级寝室:五星级加0.2;四星级加0.15;三星级加0.1
免检寝室:评上星级寝室有资格申请免检寝室,再结合平时扣分情况和寝室活动参加情况,全校最多评出3个免检寝室,有效期为二个月。日常检查改为不定期抽查,抽查有三次扣分的,取消其免检。
优秀生活委员:评上后该委员所在班级每人每次加0.2分
(其余寝室文化加分活动另行通知)
G. 评分方法:10—所扣分数+所加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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