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宿管部检查细则
A.物件摆放
1. 床铺整洁整齐,被子、毛毯、衣服叠放整齐,床上小件物品摆放整齐,空床上物品摆放整齐。蚊帐一律统一挂起。
2. 除了冬季另行通知时,大件外衣(如羽绒服等不可折叠)可挂在靠墙床内侧,其他时期除装饰品外,不准在室内(包括床架、脸盆架、任何吊线处)吊挂衣物、衣架、毛巾、伞、包、袋子等任何物品(可在门后贴挂勾挂置相关物品)。窗台上不能放物(除装饰品)。
3. 箱子、面盆、毛巾(毛巾折叠放在面盆里或挂在面盆边上)、碗杯放置统一、整齐、有序。
4.热水瓶一律整齐放置于洗漱台下。
5.脸盆架下不能放置杂物(肥皂、沐浴露、洗发精等)
6.鞋子整齐地放置于床沿内(有床沿布,床底一律不检查)。
7. 门上的玻璃窗不能挂或贴任何东西,包括装饰品(女生寝室除外)
8. 阳台的窗台不能放任何东西(装饰品、卫生用具除外)。水龙头下的台子,可以倒放拖把、抹布,不能放其它物品。
阳台可整齐摆放卫生工具。
B.卫生清洁
1. 地面要大体干净,没有明显纸屑或者发丝。
2. 及时清理垃圾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3. 室内保持空气清新。厕所不能有异味。
4. 爱护寝室墙面,不乱涂、乱刻、乱挖,墙面干净整洁无球印鞋印。(若有历史陈迹,用贴图遮盖)
5. 保持门、窗上无明显污垢,窗弦没有灰尘。(包括卫生死角、蜘蛛网等)
6.洗漱台没有牙膏渍等明显污痕。
C.就寝纪律(敲门第一次为提醒,第二次扣分,不允许开门解释)
1. 不准讲话、走动、大声翻动东西。
2.不得使用手电筒,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使用手机。
3. 熄灯后10分钟内不准进出寝室或者在走廊等处逗留(除非特殊情况需说明)
4. 夜间使用厕所不能开灯。
5. 不准敲墙壁。
6.晚间就寝纪律检查时,为避免影响其它同学就寝,不得开门说单。
如有特殊原因,第二天向干事说明情况。
7.不得与检查人员、老师、宿舍管理员争论,顶嘴,有疑问可第二天再交涉。否则,双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