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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体育部工作细则

来源:李涅|编辑日期:2009-11-28 18:17:48|点击数: |发布: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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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在七项评估中所占的分数为10分。
一、早操、课间操(3分)
1、出操集合速度明显最慢的班级,每次扣0.1分。
2、由干事下班级教室检查,若发现无故缺席,每人每次扣0.05分,每班每次最多0.5分(通学生需出示有关证件,若生病需出示病历卡/医务室证明/班主任批条)。
3、做操时讲话、嬉笑打闹的,每人每次扣0.1分。
4、队伍不整齐的,扣0.1分(并指出队伍不整齐之第一人)。
5、领操人:佩带礼仪带,衣冠整齐,按时到位,违者每项扣0.1分。
二,晨跑(3分)(与早操互为替代)
1、出操集合速度明显最慢的班级,每次扣0.1分。
2、由干事下班级教室检查,若发现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扣0.05分,每班每次最多0.5分(通学生需出示有关证件,若生病需出示病历卡/医务室证明/班主任批条)。
3、晨跑时讲话、嬉笑打闹的,每人每次扣0.1分。
4、队伍不整齐的,扣0.1分(并指出队伍不整齐之第一人)。
5、无特殊原因中途退出跑步者,每人每次扣0.1分
三、眼保健操(2分)
1、要求体育委员走进被检查的教室里,发现不认真的或偷眼或做与眼保健操无关的事的同学,每人每次扣0.1分。
2、如发现人数不齐,无故缺席,不做操者,每人每次扣0.05分,每班每次最多为0.5分。
四、体育委员工作分(2分)
1、开会时,无故缺席、迟到者,扣0.1分。
2、体委若有事不能参加工作需找人代替。无故缺席的体委每次扣0.1分。
3、不及时填写检查单,不及时上缴检查单的体委每次扣0. 1分。
4、体委检查时聊天,不按细则扣分,出现包庇、报复等现象,扣0.1分,情节严重者点名批评。
5、每半学期级评选2名优秀体育委员,每人加0.1分(参考依据:广播操扣分,眼操检查,开会出席等)。
五、早操及课间操关灯及关电扇检查扣分细则(1分):
发现电灯电扇未关一律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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