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葛鸿鸣|编辑日期:2009-11-07 14:56:11|点击数: |发布:45
“如何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好,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发展好,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崭新课题,也是政协组织在宗教工作领域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应该关注的重大问题。”在10月27日召开的陕西省政协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研讨会暨省十届政协民族和宗教工作会议上,委员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力争提出既有现实针对性、又有科学预见性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宗教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陕西省政协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调研视察;举办各种会议,确保政协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密切联系民族宗教界人士,建立工作联系点,力所能及地为基层办实事。
今年5月至6月,陕西省政协对该省少数民族民营企业和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当前依然存在的企业融资难、民族民营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薄弱、少数民族群众中仍有贫困家庭等现状,省政协提出了《关于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建议》,呼吁各级党政部门高度重视金融危机给少数民族民营企业和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加大对少数民族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开发社会公益就业岗位,解决城镇少数民族失业人员就业问题;大力扶持餐饮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重视少数民族餐饮文化的发展,特别是要做好“清真”品牌的保护和开发。
围绕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陕西省政协从2008年起就先后组织委员深入全省各大宗教团体开展视察调研,并积极与省政府宗教事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沟通联系。今年4月,省政协会同全国政协专题调研组再次深入全省重点宗教场所,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和生活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省政协调研了解到,目前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缺乏资金保障,多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经济状况较差,宗教教职人员收入微薄,无力承担社会保障费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各级政府财力有限,目前还无力顾及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此外,宗教教职人员流动性较大,户籍问题和身份认定制约了宗教人员的社保工作。委员们建议,尽快研究出台关于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在制定政策时,采取因教制宜和因地制宜的方针,逐步开展工作。建议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乐际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采纳。
本次会议上,委员们进一步建议,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握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促进宗教工作健康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进一步促进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和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宗教界政协委员的积极作用,致力于推动宗教内部的和谐、各宗教之间的和谐、宗教与社会的和谐。(记者 顾书亮 李为民)
(责任编辑:王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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