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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1年全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的通知

来源:刘海|编辑日期:2014-02-25 16:18:29|点击数: |发布:4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1年

全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学校美术教育的发展,提高学生艺术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美术比赛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努力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为学生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学习美术的兴趣,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推动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二、主承办单位

本次比赛由浙江省教育厅主办,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浙江省书法教育研究会协办,绍兴县教育局、中国轻纺城小学承办。

三、主题和内容

以“美好家园、幸福生活、畅想未来”为主题,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通过美术作品表现对伟大祖国发展变化的感受,描绘身边美好的生活,反映当代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生活、热爱学习,敢于创造、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美术专业除外)在校学生。

五、比赛项目

设绘画、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动漫、摄影等5个项目。

绘画类作品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儿童画等;

平面设计类作品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

立体造型类作品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

动漫类作品含:动画(手绘动画、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和漫画(单幅、多格)2类。

摄影类作品含:彩色和黑白摄影2类。

六、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分小学组、中学组进行,采用作品评比的形式。

七、参赛作品格式

(一)中国画作品尺寸限于4尺宣纸3开以内,格式不拘,其他画种和平面设计、手绘动画一律为4开图画纸大小。

(二)立体造型类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三)摄影类一律将作品印成10寸照片(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四)动漫类手绘动画、漫画作品为8开或4开图画纸大小;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八、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一)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寄)。

(二)每校作品总数限报送10幅。

(三)作品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由学校认定后报送。

(四)各校作品必须于610前一次性报(寄)送至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小学(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兴越路,邮编:312030);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寄)时必须按要求填写《201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报送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须附电子稿,并在每件参赛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粘上《作品标签卡》(见附件2)。

(六)参赛作品不要装裱。凡填写字迹不清,规格尺寸不符,或单位填写“少年宫”、“培训班”之类的一律不予入选。

九、评奖办法

各类按组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优秀作品编入作品集,部分优秀作品将在《中小学书画》上刊登。

十、其他说明事项

(一)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版权归主办方所有,组委会有对作品的处置权。

(二)请各地教育局将此通知转发至各学校,并根据比赛活动要求,大力宣传活动意义,广泛发动学校积极参与,按时选送作品。

(三)各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通过多种形式比赛或活动,营造美术教育的良好环境,让更多的学生通过活动,培养兴趣,提高艺术素养。

(四)各地组织开展比赛活动的有关信息请及时报送我厅体卫艺处。

浙江省教育厅联系人:李永正,电话:0571-88008736,13588418638。

作品报送联系人:浙江省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小学戴晶莹老师,QQ号:1624335322,电子邮箱:1624335322@qq.com

联系电话:13857573969,戴晶莹老师;13858402806 丁老师;13705750443 高老师。

附件:1、201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报送作品

登记表

2、201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参赛作品

标签卡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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