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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艺术模块教学展示研讨活动的通知

来源:刘海|编辑日期:2009-10-12 15:02:36|点击数: |发布:43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宁波市各高中学校:
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全面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艺术模块新课程计划为期二年多了,很多学校都在积极开展实施新课程。为了让艺术模块选修课堂教学更加有效,加强高中音乐美术新课程实施教育教学的交流。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浙江省教育学会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学分会、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定于12月4日在宁波市鄞州高级中学举行高中艺术模块新课程展示活动。现将本次活动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12月4日(星期四)
二、活动地点:宁波市鄞州高级中学(宁波市鄞州新城区钟公庙街道铜盆浦,公交车灵桥东乘628、贺成路636、632到铜盆浦站下;贺成路635鄞州高级中学站下、650、115-1鄞州高级中学站下)
三、 宁波市参加人员:各县市区音乐美术教研员、宁波市高中音乐美术指导小组成员、浙江省高中样本学校音乐美术教师各一名、宁波市高中样本学校音乐美术教师各一名、各县市区高中音乐美术骨干教师各五名(由各县市区音乐美术教研员指定)、直属高中每校音乐美术教师各一名。
参加研讨活动的有来自全省各地的音乐美术教研员和省高中音乐美术指导委员会成员、音乐美术教育教学专家等。
四、 活动安排:
1)9:30前到学校行政楼二楼报到领取资料,一楼报告厅休息
(2)9:40大会开幕,省、市、区教育局领导讲话,学校领导介绍等。
(3)11:20分3楼食堂用餐
(4)12:15——13:20参观学校美术作品展览、学校电声乐队、民乐队、舞蹈队表演。
(学校行政楼八楼研讨交流活动)
(5)13:30——15:05高中音乐美术模块课堂教学展示,来宾专家、领导、老师自由到各专用教室听课。
《歌唱》执教:吴晓玲 (艺术中心3楼音乐欣赏教室)
《音乐与舞蹈》执教:陈冬梅(艺术中心3楼舞蹈房)
《音乐与戏剧表演》执教:陈颖(行政楼一楼演播厅)
《演奏—吉他》执教:章旭丰(艺术中心2楼演奏教室)
《演奏—管乐》执教:外聘(艺术中心3楼音乐教室)
《摄影》执教:孙龙(实验楼4楼摄影棚)
《西画》执教:陈磊(艺术中心4楼画室)
《国画》执教:吕伟明(艺术中心4楼美术教室)
《陶艺》执教:周艳(艺术中心1楼陶艺工作室)
《电脑美术》执教:外聘(高一教学楼计算机房)
(6)15:15按音乐美术专业分别举行研讨活动,专家点评。
(7)16:15分展示活动结束。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宁波市教育学会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学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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