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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鄞州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补充通知

来源:江杰|编辑日期:2010-10-15 16:19:41|点击数: |发布:203

2010年鄞州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补充通知

各区属普高、 区属职高、 镇乡(街道)教辅室,各有关学校:
鄞州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于2010年10月27至29日在鄞州职业教育中心举行.为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本着“隆重、热烈、精彩”的原则,体现青少年一代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届时举行开幕式入场式,并评选入场式优胜代表队,请各代表队做好准备,入场式服装要统一,每个代表队在主席台前表演时间不得超过40秒。各代表队入场式解说词请在10月23日前发至电子邮箱:819068477@qq.com ,解说词不得超过300字。
比赛期间采用封场,除领队、带训教练员可以凭证入场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场内。领队、教练员照片请于20日之前发到电子邮箱:819068477@qq.com ,并注明单位、姓名。小学组,领队1名,教练员2名,初中组、高中组,领队1名,教练员1名。
三、根据2010年鄞州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有关条款规定,小学组外来务工子女的运动员一律进行骨龄检测,初中组外来务工子女运动员骨龄检测仅限4名必报运动员(97年1月1 日—98年8月31日出生的),其它不测。由于工作安排上有冲突。现决定检测时间为10月19日下午13:30分,地点不变。
四、原定10月22日召开的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已改为10月25日上午9:00在鄞州区体育馆东门新闻发布厅召开。
五、为确保参赛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各代表队必须上交镇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参加领队会议时上交。
六、各代表队必须做好参赛期间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参保。自行参加保险的单位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七、经组委会研究决定,本次大会裁判工作由宁波大学学生担任,主裁判由组委会统一抽调。
八、各代表队必须于10月27日上午7:30前到鄞州职业教育中心报到,8:30举行开幕式。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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