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杰|编辑日期:2009-12-29 12:50:50|点击数: |发布:203
浙教办体〔2009〕120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ZSTL浙江省首届中小学生
乒乓球联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让广大中小学生都能积极参加文明、健康、活泼的阳光体育活动,在活动中强健体魄、坚强意志,培养团队精神,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打造我省学校体育的重要品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决定共同举办ZSTL浙江省首届中学生乒乓球联赛。现将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乒乓球联赛的目标
作为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重要抓手,为广大中小学生参加文明、健康、活泼的体育活动搭建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渐把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打造成与省中小学生乒乓球积分排名赛相协调、大学生乒乓球联赛相衔接、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广大群众和企业所喜爱的浙江省学校体育的重要品牌和文化大省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乒乓球联赛的原则
(一)面向全体原则
必须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原则,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通过不同层面、各种形式的活动的开展,在组织形式、比赛方法、比赛内容、年级段的划分上可以根据各地、各校实际,改革创新。如颠球、对墙击球、左右手各一块板来回颠球等均可作为比赛内容,结合单打、双打,使比赛形式、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在激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同时,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展示才华。
(二)资源共享原则
各地政府要积极整合和充分挖掘当地校内外各种体育资源,为丰富学生阳光体育活动服务。乒乓球活动的开展尽可能安排在学校进行,同时要向社区开放,要积极吸引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的关注和参与,有效促进校园和社区体育文化发展。
(三)注重效益原则
积极开展与社会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努力把浙江省中学生乒乓球联赛打造成学校体育的品牌。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要兼顾经济效益,要通过政府、学校、企业多渠道筹措经费,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行业、企业和个人以多种形式资助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乒乓球运动的开展,增强活动的自我运作、自我发展能力。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