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吴微君|编辑日期:2010-03-03 12:13:13|点击数: |发布:37
关于2010年高中英语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
根据“宁波市教研室关于2010年三项教学评比的若干意见”精神,今年将举行中学英语年度教学论文评比(不设主题,但会关注教学材料的使用与词汇教学专题)。请各县、市(区)按“意见”精神,围绕今年的主题,认真做好教学论文评比的初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凡我市中学教师、教研员于2009年7月1日以后撰写的、且中心内容与今年的论文评比主题一致的中学英语教学论文,均可参加评选。但已在宁波市级以上单位获奖的论文不再参评。
教学论文应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学科性、实践性。字数以不超过6000字为宜(专著除外),以课题结题报告形式撰写的论文不参与评奖。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凡发现抄袭的论文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该作者所在单位及所在市教研室,并与该市次年送评篇数挂钩。
本次评比分设初、高中一、二、三等奖,采取差额评选的办法,一等奖占获奖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二等奖不超过25%,三等奖不低于60%。
各市推荐的论文需文字稿一式8份,电子稿一份(A4纸格式,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英语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1.5倍行距)、论文目录清单一份(样式见下表,论文目录根据市论文初评质量由高到低排列)和诚信承诺书,请于2010年4月25日前将本县、市(区)评出的论文、目录发给宁波市教研员(注意:电子文稿的格式: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单位一个文件包,文件名为:县、市(区)名称。个人论文不予接受)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4月28日由市教研室组织评审。5月统一公布评比结果。
各市最高推荐数额如下:
鄞州、余姚、慈溪、市直属学校四个单位每单位8篇;
奉化、宁海、象山三个单位每单位6篇;
镇海、北仑两个单位每单位4篇;
请各县、市(区)严格控制送评篇数。
注意:
1、教学论文的写作要突出主题、言之有物、语言简洁、表述规范,反对空洞无物、无病呻吟、过分花哨、形式主义的文风。以课题报告、调研报告(市教研室已另立单独的评奖系列)形式撰写的论文,不予评奖。倡导学术诚信,严禁抄袭造假。
2、参评宁波市学科优秀教学论文的作者,必须认真填写承诺书,同论文一并上交。承诺书由省教研室制定的《浙江省教研系统教学评比承诺书》的基础上,增加县(市)、区教研室意见(见附表2)
3、没有填写承诺书和县(市)、区教研室推荐意见的一律不予评奖。
4、不接受教师个人递交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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