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刘明|编辑日期:2009-11-30 09:03:09|点击数: |发布:156
1、各类音像、软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经常开窗通风,防止霉变、划伤。
2、各类音像、软件资料要及时登记造册,分类保存,方便借阅。
3、本校老师借阅音像、软件资料,需凭本馆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4、进入音像、软件资料室借阅,需先查阅目录、编号。由管理人员取件,本人不经允许不得随意翻动,要自觉遵守借阅规则。
5、本馆各类音像、软件资料借阅后,原则上在本馆的相关阅览室阅览。确因备课需要外借,借期不得超过7天,最多可借5盘。
6、各类音像、软件资料外借仅限于备课老师,不得代借或转借。
7、所借各类音像、软件资料应如期归还。逾期未还或遗失者,按《鄞县中学图书馆借阅规则》“逾期罚款规定”、“逾期赔偿规定”办理。
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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