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学校办公电脑属于学校公共财物,同时也是学校教职员工重要的工作设备。具备良好工作状态的办公电脑是学校开展教学、管理办公网络自动化的重要保障;是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办公自动化的重要条件;也是教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好助手。保持办公电脑的正常工作状态是每位教职员工的义不容辞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网络自动化办公教学管理,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对办公电脑合理使用及维护的意识,特制定此条例试以推行。
第三条:本条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本校。
第一章:办公电脑的使用及管理
第四条:校各教研组的教师都有权使用本组的办公电脑,并有义务保证合理使用之。各教研组长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师可以借助办公电脑进行日常的教学备课、查找资料、工作之余的适当娱乐。
第六条:各教研组教师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电脑进行各种电脑娱乐活动,一经发现予以警告。
第七条:对办公电脑的日常使用应做到:开机前检查电源,关机后关闭总电源,禁止在电脑运行时非法关闭电源。
第八条:由现技组统一制定各办公电脑的软件安装种类标准,如有特殊要求请个别与现技组达成共识,并予以登记注册。
第九条:学校委托现技组定期对各组办公电脑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软件安装标准的软件将有权予以删除,如由此造成的数据丢失,望请谅解。如果因安装了非法软件造成电脑不能正常工作,将由该教研组向现技组作出合理解释。
第十条:教师在使用电脑的过程中碰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现技组取得联系,现技组将及时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各教研组应严格控制学生借用办公电脑的情况,如因学生操作造成的故障,当事教师应予以负责。
第二章:办公电脑的维护更新
第十二条:各教研组应保持办公电脑的清洁,定期用干抹布擦拭电脑,做到防水、防潮、防晒、防电。维护电脑网络线,不得随意移动网络接线。
第十三条:如办公电脑出现硬件故障,或需更换设备,由各教研组长填写维修更换表上交现技组,现技组予以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十四条:各教研组教师不得擅自拆卸电脑组件,如因失误操作造成电脑硬件损坏,将予以赔偿。
第十五条:现技组将定期对各组办公电脑进行维护、调试及检查,请各组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现技组定期将校办公电脑的调查情况及硬件设备更换添置情况上报校长室。
第十七条:以上条例也适用于其他部门职工。
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属于校长室,并监督实施。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颁发之日起生效,请学校各部门予以遵守实行,并提出宝贵意见。
起草人:校长室
200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