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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室使用管理规定

来源:林强|编辑日期:2009-10-10 10:26:08|点击数: |发布:54

1、语言实验室系高档电教设备,教师上课前必须熟悉操作要领,掌握操作方法及功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开机上课。不经培训考核者,一律不准开机上课。

2、上课前,教师应提前检查该设备是否齐全,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待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再行上课。
3、学生上课时,指导教师应提前按号排好座次,学生应按规定的座号排队入座,不经批准不准私自换座,严禁乱摸乱动学生机。下课前教师应指导学生逐项填写《学生使用登记簿》。
4、语音室内要达到吸音、防尘、防潮、防腐蚀、防高温。进出机房必须换拖鞋(有条件的可更衣),禁止在室内吸烟、吐痰、大声喧闹、乱扔纸屑等。
5、要保持室内的恒温、恒压,在电压不正常或温度过高时,禁止使用。在有条件的单位,应逐步安装空调、稳压电源等配套设备,以延长该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教学需要。
6、室内设备任何人无权随意挪用;非本校人员,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一律不准开机使用。
7、学校应鼓励教师运用语音室进行教学,对使用次数多且效果显著的教师应给予适当奖励。
8、使用完毕后,操作人员必须逐项检查设备(主机、学生机、耳机、桌椅等)是否齐全、有无损坏,认真填写《教师使用登记簿》,关闭总电源,做好善后工作,方可离开。
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仪器损坏者,除对本人严肃批评教育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对不听劝阻、有意破坏室内设备者应取消其使用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现代教育技术组
1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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