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处

规章制度

部门主页 >>信息处 >>规章制度

微机操作管理规定

来源:林强|编辑日期:2009-10-10 10:10:54|点击数: |发布:54

1、微型计算机系统精密且昂贵,使用者必须熟悉操作方法,掌握操作规程,具有一定的微机基础,取得教培处承认的结业证方可上机,无证者一律不准乱摸乱动。

2、学生上微机课时,必须按操作要领,经指导教师批准,才能开机使用,无教师指导者,一律不准开机。

3、开机前,必须首先检查微机系统的连接是否正确,接地是否良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带电严禁拔插外设卡和集成块。

4、严格遵守开机顺序(先开显示器、打印机后,后开主机)和关机顺序(先关主机,后关显示器、打印机),严禁违章操作,以延长机器的寿命。

5、微机室内必须防尘、防潮、防腐蚀、防高温,进出机房必须换拖鞋,禁止在室内吸烟和大声喧闹。

6、微机在工作时,一定要注意恒压、恒温,严禁在高电压和低电压下开机,禁止在高温和低温下操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逐步配齐稳压电源和空调设备。

7、非本单位人员一律不准上机操作,对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8、磁盘在存放时一定要防灰尘、防弯曲、防磁化、防潮湿,严禁放在磁场强、灰尘多、温度高的地方,禁止平放和叠放。

9、注意节约,尽量减少开机次数,节约打印纸张,杜绝浪费。

10、使用完毕后,操作人员必须检查所用仪器的好坏,关闭总电源,认真填写《微机操作登记簿》,做好善后工作,方可离开。  

现代教育技术组
19999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