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处

规章制度

部门主页 >>信息处 >>规章制度

投影仪使用管理规则

来源:林强|编辑日期:2009-10-10 09:59:43|点击数: |发布:54

一、投影仪系高档教学设备,使用者必须熟悉操作方法,掌握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知识。除教师在教室内上课使用外,一律不准开机使用。

二、开机前,必须先打开反射镜,插好电源插头,方可把电源开关按到开(ON)位置,检查通风口是否畅通,风扇运转是否正常,然后用手按下触发开关(ST)几秒后松开,灯发光约一分钟后即可使用。

三、使用完毕后,要将电源开关按到关(OFF)位置,将反射镜合上,填写投影仪使用记录。

四、做好防尘工作,在不使用的情况下用布盖好或锁入专用橱。定期打开工作台,用软毛刷掸去光学元件上的积灰。放映镜反射镜上的积灰要经常用软毛刷掸除,绝对不能用手或粗硬的东西擦拭。

五、若投影仪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送交电教人员进行维修,不准非电教人员拆卸修理,以防扩大损坏范围。

六、投影仪系重要的教学设备,全体师生都应爱护,各班应有专人负责。

七、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投影仪损坏者,除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视其情节严重给予罚款,对不听劝阻有意破坏投影设备者,取消该班的使用资格,并对当事者予以严肃处理。

现代教育技术组
19999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