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林强|编辑日期:2009-10-09 14:42:00|点击数: |发布:54
一、凡使用电教器材,均需认真填写电教器材使用借还登记簿。
二、借用的电教器材应认真保管好,用完及时归还。
三、所借电教器材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归还时应当全面检查,如有损坏,按《电教器材损坏赔偿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电教器材为教学专用,一律不得借予私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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