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王幼萍|编辑日期:2009-05-19 09:02:55|点击数: |发布:170
各位教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2009年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将开始,对象为已经考核定级,并且符合定职条件的人员。有关材料请于
必须上报的材料:
1、《2009年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名单汇总表》一式两份,并上报电子文档;
2、《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一式两份,每份须正反面打印;
3、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5、担任班主任或副班主任一年情况学校证明。
6、论文或教育教学心得体会一篇。
复印件须由人事干部与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并盖上单位公章。
651908盖章甬鄞教人0995(2009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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