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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中学饮用水管理方案

来源:章彭敏|编辑日期:2009-10-11 15:09:51|点击数: |发布:34

鄞州中学以宁波中环公司出产的太白纯净水为主要饮用水,并对学校水票的制作及流通作下列规定:

1、学校水票由监制人(三人以上)监制并加盖总务处印章及保管人印章后有效。

2、出售的水票领用时应开具收据;免费发放的水票领用时应开具收条并附下属领用人的签字凭单。

3、回收的水票按月与水厂发票核对,并由经办人签字后方可付款。

4、 回收的水票盖上水厂经办人员的印章,不再重复使用,但应由保管人妥善保管,到一学期结束时经有关人员全面核对后销毁。

鄞州中学总务处

20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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