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章彭敏|编辑日期:2009-10-11 15:03:25|点击数: |发布:34
一、财务管理体制:
1、 学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附属于总务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执行。
二、财务机构的职责权限
学校的财务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
2、按规定向上级单位编报年度预算、月份用(缴)款计划、月份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表。
3、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核定的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在规定的权限内,支配和办理本单位预算支出,正确核算,合理分配资金,努力增收节支。
4、加强财务活动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收支中的问题,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
5、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按期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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