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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中学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来源:章彭敏|编辑日期:2009-10-11 15:21:19|点击数: |发布:34

为改善我校的环境卫生工作,创建良好的卫生条件,是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对此,特制定学校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望教职员工、学生共同遵守:

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乱倒剩菜、残渣,不随地大小便。

二、各行其责,负责所在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图书馆、食堂

厨房、厕所、教工或学生宿舍及其它工作、学习场地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整洁。

三、专人负责清扫的公共场地及学生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并有分管处的同志、校医,生辅老师、班主任检查、督促。

四、学校绿化、园亭要经常修整、保养、专人负责。

五、学校内扔弃的废物、杂草等垃圾,要倒到指定的地点,并有专人及时清理。

六、学校的下水道要保持通畅,定期清理污物,防止蚊、蝇等虫害的滋长。

七、学校食堂、茶水站的燃料堆放要定点、整洁,不影响公共场地的卫生。

八、学校基本建设的材料,不准随意堆放。对项目结束的垃圾,要事前指出清理意见,做到项目结束,在不影响学校卫生要求的目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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