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中学门卫工作守则
来源:章彭敏|编辑日期:2009-12-01 16:00:33|点击数: |发布:34
一、门卫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门卫工作人员必须仪表端庄,态度热情地做好来客来访的接待工作,注意维护学校形象。
二、严格检查出校学生的有效证明,遇个别特殊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严格检查携带公物出校者的有效证明,对不符要求,有权扣留公物,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三、严格控制车辆出入。除学校规定车辆外,对需进校车辆,在不能确认是否放行时,必须有节有礼地对客人解释原因,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证实,得到同意方可放行,并告知,上课或考试期间校内不能按喇叭;对确认不能进校的车辆,做到热情礼貌地向来客解释原因,并帮其在校门口适当位置停车,尽最大努力,保证校园安静和来客满意。
四、做好学校夜间关灯、锁门等巡查;做好校门外大道内各种车辆停放管理;密切关注整个学校安全,发现异情妥善处理,立即报告。
五、及时做好报刊杂志的分类分发及保管。
200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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