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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制度

来源:章彭敏|编辑日期:2009-10-11 14:43:51|点击数: |发布:34

锅炉房属要害部门,为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不得入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凭单位介绍信经本校保卫部门和锅炉管理人员同意方可进入。

二、 当班人员须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脱岗、睡岗或误操作,在操作前,须穿戴好劳保用具。

三、 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四、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五、 保持锅炉房照明充足,道路畅通,消防设施齐全完好。

六、 当班司炉工接班后应做到:

1、 操作室卫生、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洁;

2、 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做到锅炉及辅助机设备本身和周围环境清洁;

3、 水位表、压力表清晰明亮;

4、 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

5、 工具及备品件等堆放整齐有序、清洁。

七、 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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