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钦差大臣满天飞 ”所运用的修辞方法
——兼谈借喻与借代的异同
2001年版高中必修课本(试验修订本)第二册中《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向来是高中语文的基本篇目,全文语言精炼、准确、鲜明、生动历来为我们中学师生所津津乐道,特别是其中所运用的多种修辞方法,使语言生动活泼,叫人赞叹不已。如毛泽东批判那些只会夸夸其谈的主观主义者是“无实事求是之意,有哗众取宠之心。华而不实,脆而不坚。自以为是,老子天下第一,‘钦差大臣’满天飞。”寥寥数语,揭示了那些只会空谈的主观主义者的内心世界和浮夸作风。
上面所引述的那一段话运用了多种修辞方法,这儿我们不再赘述。其中“ 钦差大臣满天飞 ”一句所运用的修辞方法也不止一种,大家普遍能认同的有比拟(拟物)、夸张等,但对“钦差大臣”一词在这儿所运用的修辞方法则众说纷纭,有的认为运用了比喻,比如“高中新教材在线特级教师导学丛书”《语文》(高中一年级全一册)(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第148页第7题;有的则认为运用了借代,比如“全日制普通高中”《语文作业本》(高一下)(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第15页第12题,可谓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可是,比喻和借代是两种根本无法统一的修辞方法,那么,究竟哪一种正确呢?
这儿就涉及借喻和借代这两种修辞方法的异同这一问题。一般来说,它们都用一种事物代替另一种事物,事物的本体都不出现。例如:
1.风紧紧抱起一层层巨浪,恶狠狠地将它们甩到悬崖上,把这大块的翡翠摔成尘雾和碎末。
2.几年来的文治武功,在我早如幼小时候所读过的“子曰诗云”一般,背不上半句了。
在这里,例句1用的是借喻,作者把“巨浪”喻作“翡翠”;例句2用的是借代,作者用“子曰诗云”来借代(指代)儒家的经典著作,两个句子都用一种事物代替另一种事物。
但是,这两种修辞方法也有不同的。借代的作用是“指代”,即直接把借体称为本体,它只代不喻;借喻是比喻的一种,虽也有代替的作用,但充其量不过是喻中有代。另外,构成借代的基础是事物的相关性,即要求借体和本体有某种关系;而构成借喻的基础是事物的相似性,即要求喻体和本体有某些方面的相似。还有,借喻可改为明喻或暗喻,而借代不可能。上述的例1可以这样说,“狂风把这一层层像翡翠一样的巨浪摔成尘雾和碎末”,而例2则不能改。
通过上面两个例子的分析,我认为在这儿“钦差大臣”还是说用了借代的修辞方法比较正确,它毕竟指代的是主观主义者,指代的是上级派遣的不了解具体情况而乱发号施令的人。其实,这一观点我们还可以在《现代汉语词典》、《汉语成语词典》里找到相关的解释。
二、《故都的秋》中的不恰当的比喻
高中语文课本,无论是旧版还是新版,都有郁达夫先生的《故都的秋》这篇写北平(今北京)故都的清秋美景的散文。文章将自然界的“客观色彩”——故都的秋色,与作家内心的“主观色彩”——个人的心情,自然的融化在一起,秋中有情的眷恋,情中有秋的落寞,写景抒情,以情驭情,以景显情,浑然一体,十分成功。
但白璧微瑕,文中却有两个比喻句,笔者以为是有些小问题的。许是先生写作时信手拈来,考虑有所不周,在这里我略作分析,以告诫读者,勿犯类似错误;更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句一: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课文第五段)
我们不妨先来分析一下这个句子:“秋蝉的嘶叫”是主语,甚至可缩为“嘶叫”,这自然也是这个比喻句的本体;谓语是“像是”,它当然是比喻词;“家虫”是宾语,也是喻体。试想“嘶叫……是……家虫”,怎么会对呢?另外,“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读起来有些别扭,应该是累赘,就好象“过分溺爱”一样,溺爱本来就是过分的爱呀,再来一个“过分”,岂不是太“过分”吗?同样的道理,家虫肯定是养在家里的呀,“家里的家虫”错误不言自明了吧。因此,笔者在教学的时候,把这个句子修改为: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着的家虫。
这句所存在的问题,应该是主谓搭配不当和重复累赘,属于典型的语病。令我们感到高兴的是绝大多数同学都能认同,甚至修改这个句子。
句二:(南国的秋)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第十二段)
这是一个博喻,它有一组本体,即南国的秋和北国的秋,有四组喻体,即“正像是”之后部分,确实十分生动形象,但似乎也有不足。“黄酒之与白干”是说南国的秋与北国的秋醉人的浓度浅深;“稀饭之与馍馍”是说南国的秋与北国的秋饱人眼福的厚重的程度上的差别;“黄犬之与骆驼”是说南国的秋与北国的秋“大小”上的区别;而“鲈鱼之与大蟹”在哪一方面作比较的呢?“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宋朝大文豪范仲淹《江上渔者》中是这样赞美鲈鱼的,应该说它的味道不会不如大蟹的吧,当然这里有可能是加进了郁达夫先生个人嗜好的成分了吧。
但是,有一点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比喻讲究的是化平淡为生动,化深奥为浅显,化抽象为具体,从这一点上来考虑,这一句子中所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了。
郁达夫先生是名人,《故都的秋》是名篇,但我们不能因为是名人的名篇而对其中的错误“视而不见”啊。指出名人身上存在的错误,哪怕是小小的错误,我想,也应该是对他们的最大的尊重!
三、“知道”,还是“记住”
——释“汝识之乎”句中的“识”的字义、字音
人教社新编高中语文第三册《石钟山记》一文中对“汝识之乎”的“识”释为“知道”,并且还加了注音“zhì ”,又把整句话译为“你知道那些(典故)吗”。从句义看,翻译似乎是合情合理的,符合语境的,但一查有关词典却发现这个“识”的解释是有问题的。
《辞海》:“识”(一)(shí )①知道,认识……(二)(zhì)①通“志”,记住。北京大学编的《常用古汉语词典》等也有相近的解释,这儿不再赘述。就是《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对“识”(zhì)的有关义项:①记;②记号 。识(shí)的第一个义项到是“知道,认得,能辨别。”可见,新编语文课本把这个“识”释为“知道”,又注音为“zhì ”是互相矛盾的,因此也是叫人难以明白的。
其实,从具体语境看,还是解释为“记住、记得”好。“知道”,相对的是“不知道”;“记住”,相对的是“忘记”,说明以前是有所提到过的,或者说是游石钟山之前苏轼曾经教导过苏迈的。苏轼“幼年承受家教,深受其父苏洵的熏陶,母程氏也曾‘亲授其书’”(参见新教参该文的作者介绍)。试想,“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的苏学士怎么会不继承这一“优良传统”呢?他的儿子苏迈恐怕也不会存在“不知道”这个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