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科处|编辑日期:2013-09-25 14:54:20|点击数: |发布:70
据《关于做好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13]7号文件和甬教科规办[2013]10号文件),现将浙江省2014年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1.年度规划课题:凡我区的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热心教育科研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报。这是我省教育科研领域处于中坚地位的课题类型。该类课题,市教科所分配给我区的推荐指标为10项。
2.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主要面向各乡镇的一线青年教师(限1974年9月15日之后出生,排除街道学校任教的教师),以个人研究为主的小课题形式。该类课题的级别和管理与年度规划课题相同。市教科所分配给我区的推荐指标为4项。
3.体卫艺专项课题:限从事体、卫、艺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士(教师)申报。该类课题的级别和管理与年度规划课题相同。市教科所分配给我区的推荐指标为3项。
注意:以上三类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即结题时间一般定在2014年12月,个别可定在2015年6月)。
二、特别规定
1.申报数量:同一学校在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上述其中一类的一项(2011—2012年度省教科先进集体学校可增加1项,但必须为不同类,且同一个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
2.申报限制:课题的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不得申报;正在承担省级教科重点课题或2012、2013年度省级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3.申报人员:课题的申报人(即负责人)只能为1人,其他人员均属课题组成员。
4.申报费用:每项课题评审费100元。发票待省教科院开具后再逐级下发,如被市教科所初审淘汰的,则返还申报费用。
三、申报要求
1.选题范围:包括教科综合、基教、职成教、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业务等研究领域。
2.申报形式:依据选题内容和规范要求制定详细课题研究方案,按《2014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和《2014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活页评审表》(见附件)要求,逐项认真填写。正式上报区教科室时,均需一式七份。其中校长意见宜为“同意申报,并请求予以立项”等,不得“同意”两字了事。学校公章不得复印。
3.事前约谈:为保证申报质量,理清课题申报的思路,各申报单位或申报人,请先自觉搜寻相关资料,组织有关成员进行研讨,并及早主动到区教科室提请论证。如能另请有关专家引领和指导的,则更佳。
4.适当参考:“鄞州教育网——教育科研——科研推介——”有近几年分期分批推出的全国、省级、市级规划课题的优秀立项文本,可供参考或模拟。
5.个性建议:我区正在开展幸福教育建设和“高位提升,惠及全民”的国家级课题研究,所以我们建议各校能否按照某一工作的申报思路,设计相关课题,并争取得到中国教科院专家组的指导。当然我们欢迎其他选题的课题设计,更包括以往在市级、区级立项或获奖后有较大进展的课题。
6.申报时效:我区的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请将纸质文稿、电子文稿、评审费三项内容一并交我室,电子文稿的文件名为“校名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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