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王红元|编辑日期:2013-02-01 13:25:31|点击数: |发布:70
根据《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宁波市教科所的相关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开始征集鄞州区2013年度教科规划课题,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宁波市2013年度教科规划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由区教科室负责区级课题的征集和立项审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市级规划课题。
二、申报条件
凡属我区教育系统的所有教育行政人员、教师、职工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课题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
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1)课题负责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或申报表的封面与内页的“负责人”登记不一的;(2)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以上的;(3)课题主持人在2010、2011、2012年承担的各级教科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4)已在市级以上机构(含社会学术团体)立项的课题,也不得再次兼报规划课题。
三、申报指标
各区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初中、各镇(乡、街道)中心级小学(幼儿园),最多可申报3项。其他学校(幼儿园)可申报1-2项。
鉴于个别单位、学校(幼儿园)只重视课题立项申报,忽视课题研究、结题的情况,从今年起,在申报指标上给予限制(区教科室将在审查时削减指标)。
四、课题范围和研究周期
课题选题范围可从基教、职教、成教、幼教等教育对象范畴或决策、体制、管理、师训、教育、教学、电教、心育等研究内容范畴划分,一般不予严格限制。各学校(单位、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目标、特色、能力等实际和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按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具体性、可行性、实效性等要求,自行选择课题内容和研究方向,制定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提倡1年(即2014年6月底之前完成)的短周期研究。
五、申报要求
区级规划课题申报者必须填写《鄞州区201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电脑打印,一式五份),按该表要求,撰写详细的课题设计方案。表内“设计论证”部分可自主直接增插内页,但不得改变当页和插页之后的页面总体排版。
区级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8日,过期不予受理。
在区级课题申报中被择优推荐为市级规划课题的,由区教科室另行单独通知,有关学校须重新填写并提交《宁波市2013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五份,截止日期3月18日)。曾于2011、2012年被立为区级且有一定成果或新的进展的规划课题,可直接申报市级规划课题,单独上交。
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于2月4日前与校教科处联系,认真调研、论证,选择研究课题,设计好课题方案,踊跃申报,争取立项。
基本流程:放寒假前先与教科处联系,探讨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假期撰写文本。开学初确立文本,推荐到上级部门。
鄞州中学教科处
2013.2.1
附件1:本通知的 Word 文档通知文本.doc
附件2:区级规划课题申报表区级规划课题申报表.doc
附件3:市级规划课题申报表市级规划课题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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