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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高综合素质基本信息模块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汪纪苗|编辑日期:2009-02-25 08:43:51|点击数: |发布:33

1、 普高综合素质基本信息数据来源
解答:
2、 自主选修模块如何增加删除排序
解答:
方法一:当前学期可直接在学生成绩登记中登记相关模块的成绩与修习情况,认定和审核后获得学分,在“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中点击【从学籍库更新】按钮生成自主模块信息。
方法二:其他学期相关模块信息,可点击“所获学分”中的任何学分(黄色部分内容)进入学分维护页面,选择相关学年学期后,增加删除对应的模块信息。
自选模块排序方法:在“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中点击【自选模块排序】按钮进入排序页面,通过【上移】与【下移】按钮调整模块次序,系统自动选择前12条信息上报。

3、 所获总学分的含义
解答:
总学分=必修学分+选修Ⅰ学分+选修Ⅱ学分(不包含综合实践活动学分)

4、 学分类型如何修改
解答:
点击“所获学分”中的任何学分(黄色部分内容),进入学分维护页面,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意见》文件规定,允许修改学分类型的模块,在选中后可直接选择您需要的学分类型,不允许修改的学分类型则显示为灰色。

5、 增加模块与增加学分的区别
解答:
增加学分:点击“所获学分”中的任何学分(黄色部分内容),进入学分维护页面,点击【增加】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为此学生增加新的学分。如果在增加学分时,无法找到需要的模块,则需要通过增加模块功能开设新模块,再增加学分。
增加模块:在学分维护页面点击【增加模块】按钮,选择相关内容后确定。此功能仅用于开设模块以供增加学分时选择,并非增加了此模块的学分。

6、 增加新学分时出现【**模块已录入学分!】如何处理
解答:
出现【**模块已录入学分!】表示此模块的学分已经存在,无法再次作为新学分增加,可点击“所获学分”中的总学分(黄色部分内容),查看要增加的模块学分是否已经存在。如果存在有成绩与修习而无学分的情况导致无法增加学分,则需要在此页面删除此条记录重新增加。
注:增加一个学分保存后,如果看不到学分,并非学分没有增加成功,是学分自动跳转到了相关的学分类型页面下,可能与您正在编辑的学分类型页面不同,点总学分(黄色部分内容)可以查看所有学分,点其他学分(黄色部分内容)可查看相关模块学分。

普高综合素质基本信息模块常见问题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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