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汪纪苗|编辑日期:2007-06-02 14:45:21|点击数: |发布:33
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范围为高中综合实践活动领域的参与情况与成果评价。综合考虑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项内容的课程修习的情况进行测评等第认定。等第合成条件见下表。
等 第 等第合成条件
P 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科目中有两个或三个P等第
E 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科目中有两个E,且经复评仍为E者
A 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科目都为P,并有突出表现者并有以下突出表现者
①在综合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得到学校、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
②综合实践活动的成果如小论文、小设计、小发明等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或发表;
③综合实践活动成果(或事迹)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或报道),受到社会好评;
④在学校组织的综合实践活动评比中获奖或获得荣誉
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由各市、县(市、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原则上,在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中,A等第的总体比例不超过25%,E等第比例不得超过5%。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测评探究与实践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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