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课例、中学理科实验教学与小学科学教研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属学校,镇(乡)街道教辅室、中心初中、中心小学:
现将《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课例、中学理科实验教学与小学科学教研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甬教装电[2010]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根据甬教装电[2010]13号文件要求和办法,积极开展参评活动,符合条件的作品于2010年6月8日前,将推荐课例(光盘)、推荐论文、优秀课例推荐表、优秀论文推荐表、(论文、推荐表要求纸质及电子稿各一份)上报至区教学仪器管理站。
二|、区教仪站将组织人员对上报的作品进行初评后,择优推荐至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参与评选。
三、联系人:宋时铭,电话:88121141,663228
附件:
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课例、中学理科实验教学与小学科学教研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甬教装电[2010]13号)
鄞州区教学仪器管理
2010年5月17日
甬教装电〔2010〕13号
宁波市学校装备管理与电化教育中心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课例、中学理科实验教学与小学科学教研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装备管理部门,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课程标准和素质教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齐开好实验课,促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研究的开展和教学质量的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实验教学优秀课例、中学理科实验教学与小学科学教研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中小学科学课教师、实验教师及各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管理人员。
二、活动要求
(一)优秀课例评选
1、 内容要求
要符合新课改的理念,并且是中小学实验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尤其是农村中小学限于条件难以开设的实验教学课。
2、课例要求
(1)每节课为一个标准课时。每课例后可加5~10分钟专家点评。
(2)上交课例需填写《实验教学优秀课例推荐表》(见附件3),并附与该课例同步的教案(A4纸打印稿一式两份和.doc格式电子文稿)。
(3)课例制作要求:A.稳定性:全片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视频流畅。B.色调: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C.音响效果: 声话同步,无交流声或其它杂音等缺陷。D.有条件的学校采用双(多)机位拍摄。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