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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推荐鄞州区和宁波市2010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汪纪苗|编辑日期:2010-01-20 10:00:33|点击数: |发布:33

关于征集、推荐鄞州区和宁波市2010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区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教辅室、中心初中、中心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心幼儿园:
为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丰富学校发展内涵,推进“强师工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优化科学办学效益,持续深入地开展我区的实践性教育科学研究,决定从本通知之日起开始征集鄞州区2010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宁波市2010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由区教科室具体负责课题征集和立项审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负责择优推荐市级规划课题。
二、参加对象:凡属我区教育系统的所有教育行政人员、教师、职工均可申报。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课题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课题负责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或申报表封面与内页的“负责人”登记不一的;
2.一个人同时负责申报两项以上的;
3. 2008、2009年负责承担省市级教科规划课题而尚未结题的。
4.已在市级以上机构(含社会学术团体)立项的课题。
三、各校任务:各区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初中、各镇(乡、街道)中心级小学、中心级幼儿园各择优申报1-4项。各点校、村校和其他幼儿园,由所在镇(乡、街道)的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负责组织和受理,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向区教科室择优选送1-2项,如果需要超额,则按共享同类中心学校的指标对待,统一评审。
四、课题范围和研究周期:课题选题范围可从基教、职教、成教、幼教等教育对象范畴和管理、师训、教育、教学、电教、心育等研究内容范畴划分。为充分保证各校及相关教师的思考和实践的自主空间,现在各级规划课题的征集普遍不提供课题选题指南,各校(单位)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目标、特色、问题、能力等实际,按新颖前瞻、务实有用、实际可行等要求,自行拟订课题内容和研究方向,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提倡1-2年短周期的课题研究。
五、申报形式:课题申报者必须填写《鄞州区2010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见附件),内含详细的课题设计方案。未按该表要求详细设计课题方案者,不予立项;“设计论证”部分可自主增插内页,但尽量不改变原表的页面排版。
六、上报要求:《鄞州区2010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书面一式四份(须用电脑打印),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后,直送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5号鄞州教育中心内鄞州区教科室;电子申报材料一份,发送至yzjksjh@sina.com。联系电话:88121116,联系人:舒老师、朱老师。
七、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3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被推荐为市级规划课题的,则于3月10日后的一星期内按区教科室的要求重新填送申报表(格式基本相同)。
各校(单位)接本通知后,请认真调研、论证,确立适合自己学校或小组、个人的研究课题,认真设计好课题方案,踊跃申报,争取立项。
附件: 甬鄞教普1011附表.doc
请到“Ftp://ftp.yzms.cn/userup/教科处/申报鄞州区和宁波市2010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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