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从理论上解释“创伤事件不等于心理创伤”不太容易。昨天看到电视上一个故事,是真人真事,发现可以很形象地解释上述观点。
这是一位小学校长讲述的老师和学生的故事。
有一天,一个二年级的男孩子和同学发生了冲突,同学打了他,他一着急就给自己的父亲打了个电话,告诉爸爸自己被同学打了。
他的爸爸中午来到学校,见到孩子正和另外一个同学在玩儿,就问孩子:“今天是谁打你了?”
孩子愣了一下,然后才想起早上被同学打的事。他又想了想,才想起就是正和自己玩儿的小朋友打的自己。他指着那个同学对爸爸说:“是他”。
爸爸二话不说,上去就打了那个同学一耳光。那个孩子立刻哭了起来,别的孩子马上跑去把老师找了来。
老师了解情况后眼泪夺框而出。她搂着被打的孩子回到办公室,那个父亲跟在后面。老师走在前面,进办公室后就把门关上了,家长在外面敲门道歉。一会儿,老师把门打开,说:“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你要道歉,去给我的学生道歉!”
那个父亲学着老师先前的样子,蹲下来,握着孩子的手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对。”
孩子眼里还含着泪,却说:“没关系。”
校长讲完这个故事后说:“我当时看到这一幕,很为那个孩子的宽容而震撼。我当时想,这样好的孩子,我要是不能够保护好、照顾好他们,我还做什么校长?!”
这个故事有很多非常感人的地方:那个不顾一切要保护孩子的老师,那个善良大度的孩子,那个自己学习处理人际冲突的儿子,那个知错就改的父亲,那个擅于自省的校长等等。
但我只想用这个故事说明创伤事件和心理创伤的关系,那就是:它们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换言之,创伤事件不等于心理创伤。
抽象地看,这个事件对那个挨耳光孩子而言是一个不小的创伤事件,被大人,而且是自己的同学甚至朋友的父亲打,这对21世纪的一个城市孩子来说,怎样看都是一个创伤事件。但是,单纯的创伤事件却不一定会构成心理创伤。
心理创伤的形成是需要很多条件的:童年经历+创伤事件+事件发生后的处境+个体心理素质等。这些因素的综合存在才有可能导致心理创伤。
在这些综合因素中,创伤事件本身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以往的经历和以往经历导致的个体心理状况以及事件发生后的处境。
以往经历的重要性及其对个人心理状况的影响,这是另外一个大
话题,这里先不考虑。我们假设这个孩子以往的经历挺顺利、个体心理素质也基本健康,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来看他当前所遇到的事件和事件发生后他的处境。
这个孩子很不幸,遇到了一个居然会打孩子的大人。
这个孩子又非常幸运,他同时遇到了一个非常坚定地站在他身边维护他的老师,以及一个虽然犯了错误但是懂得承认过失的大人。
但是,假如事件发生后,他的老师不仅不维护他,反而不分青红皂白地训斥他,嫌他给自己添了麻烦;假如那个老师是个畏惧强权的人;或者,假如那个父亲不愿意道歉反省,反而为了面子变本加厉连老师一块打骂……
那么,这个孩子的心里就必然会留下阴影,也许就这一次,由于刺激实在太强烈,他就会成为一个患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