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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中学班主任考核及奖励办法

来源:王要军|编辑日期:2009-10-29 13:27:43|点击数: |发布:32

为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和管理中的作用,科学客观地评价班主任工作的质量,依据《鄞州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特修订《鄞州中学班主任考核及奖励办法》。本办法由班主任考核办法、班主任奖励办法、附件等三部分组成。
一、 班主任考核办法:
1.班主任工作实行学期考核和学年考核,由德育处具体实施,校长室审核。学年考核为该学年二学期考核得分之平均,班主任学年考核成绩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2.考核参数指标及权重:
(1).班主任实绩考核,即所带班级学期考核成绩(见《班级考核积分细则》)60%
计算公式:班主任实绩考核分=班级考核分×0.6
(2).学生对班主任评价(师德、家校联系、学生干部培养等10项内容)10%
计算公式:学生评价分=(A×10+B×5+C×2)×0.1
(3).班主任工作常规(计划总结、参加会议、下班下寝室、德育论文、创新与特色等)20% (A×20+B×10+C×5)×0.15
(4).班主任互评及任课教师对班主任的评价。10%
3、考核程序:自评、互评、他评--德育处评估--校长室审核。其中班主任自评要求提供该学期有关资料、班主任小结、自评报告等。
4、分值处理:以高二年级班主任考核平均分为参照,根据各年级段平均分相同的原则,对分值进行标准化处理。
5、考核分为三个等级,即: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占40%左右。班主任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或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该学期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6、考核成绩作为奖励班主任、推荐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等各类评选的依据。
二、班主任工作的奖励。
1、班主任津贴:180元/月。(一年按11个月发放)
2、家校联系费:50元/月。(一年按11个月发放)
3、班龄津贴。参照《鄞州中学班龄津贴发放办法》
4、考核奖。班主任学期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发给考核奖300元/人,考核优秀者在考核奖基础上再奖300元/人。
三、附件:
1、《班级考核结分细则》
2、《班主任工作学生调查问卷》
3、《鄞州中学班龄津贴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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