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处

班主任工作

部门主页 >>德育处 >>班主任工作

鄞州中学班龄津贴发放办法

来源:王要军|编辑日期:2009-10-29 13:27:19|点击数: |发布:32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倡导良好的育人氛围,鼓励教师积极担任班主任工作,并促进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发放对象:任现职的全体班主任。
2、津贴额度确定依据: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年限。
年限计算办法:外校年限÷2+本校年限
3、津贴额度
年 限 2----3年 4----6年 7----9年 10----12年
津 贴 20元 40元 60元 80元
年 限 13---15年 16----18年 19年以上
津 贴 100元 110元 120元
4、发放形式:自2003年9月起按月发放(一年以11个月计),离开班主任岗位后停发。
以上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校长室
2003/11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