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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中学“卡拉OK”俱乐部章程

来源:应伟翔|编辑日期:2011-03-18 10:54:40|点击数: |发布:2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鄞州中学教职工“乐海飞歌”俱乐部是在鄞州中学工会领导下,以开展业余文娱活动为目的,由本校工会会员爱好者参加的校内文体活动组织。
第二条、“乐海飞歌”俱乐部宗旨:以“健康、责任、民主、创新”理念,开展多种形式文艺活动,让教职员工身心健康和谐,逐步提升学校文化建设的内涵。
第三条、俱乐部的主要任务是:
1、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各类有益身心和谐的文娱活动,陶冶情操、增强体质、团结协作、增强友谊,推动学校两个文明建设。
2、协助校工会组织各种性质的群众性文艺活动和比赛等。
3、举办相应项目的培训班、座谈会、汇报音乐会,提高俱乐部会员的文体活动素养。
4、俱乐部隶属于鄞州中学工会领导,接授校工会对俱乐部工作情况检查。
5、俱乐部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会员资格。凡赞成本章程和各俱乐部分会章程的鄞州中学教职工均可申请报名成为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 享受会员参与活动中的一定待遇。
2. 可向俱乐部提议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3. 对俱乐部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有自由转会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义务:
1、遵守俱乐部章程,自觉参加俱乐部活动。
2、接受并执行俱乐部安排的活动任务。
3、爱护俱乐部设施和器材。
4、协助俱乐部汇集各种活动的成果。
第三章 活 动
第七条、俱乐部必须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活动,重视活动过程中的安全性、有序性。每位会员在参加活动时必须的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遵纪守法,尊重科学,讲究文明。
3、团结互助、爱护集体,不做任何有损于集体及其他人的言行。
4、各俱乐部的校外活动,原则上需向学校工会提出申请,并根据批复组织活动。
第八条、俱乐部每学期活动不少于三次,做好相关的资料积累,在活动中加强交流,增进友谊。
第四章 经 费
第九条、俱乐部经费来源:学校工会下拨适当经费。各俱乐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会员交纳部分费用。
鄞州中学“乐海飞歌”俱乐部活动方案
一、 概述和目的
为发展俱乐部会员文化、艺术方面的兴趣,有效组织俱乐部活动,
提高俱乐部活动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此活动方案。
二、 时间计划
俱乐部计划每月组织一次活动。俱乐部的活动时间一般选择在节假日或者周一到周五的中午、下午第四节课后或周三下午三四节进行,视会员时间状况可作微调。
三、 活动地点:
一般情况在艺术馆三楼,需外出搞活动经学校审批同意方可进行。
四、 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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