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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中西城话剧社章程

来源:周培浩|编辑日期:2009-11-28 20:47:28|点击数: |发布:261

鄞中西城话剧社章程

西城话剧社成立于07学年第一学期(原名西铁城话剧社)。由于我社年龄尙小,具有许多不成熟(包括管理、组织、活动等),在本学期也未很好地展现它的风采,将它的特色展现出来。因此,在本学期我社将不断充实,重新扬帆起航。
我社的目标是:全面培养剧社的社员,制作精品校园戏剧,并把此理念继承下去;在校内扩大宣传力度,增加影响,扩大剧社规模,招募更多社员,管理先进化。我社决定将在本学期正式推出戏剧演出。
管理上,我社将重新改进。在招新后,剧社内部将分为三个职能部门:演员部,剧务部,编剧部。由于剧社是以训练社员的表演技能,排演剧目为主,辅以相关的技能培训,如场记、音乐、灯光、舞美、摄像等等,以及组织社员们观看话剧演出。故而社团活动是采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矩阵式”的管理模式,即同时设立“项目经理”分别纵向管理职能部门的成员。如此,能更好的调动起每位社员的积极性。而在社团活动前,我社以海报形式为主发布信息,并辅以网络群形式连续预告
活动形式上,本学期起话剧社每两月召开1次例会,商议本月工作计划。每学期至少排演一个剧目。(独幕剧或多幕剧可视情况而定一部或几幕),每学期争取公演一次。因此每周进行节目排练。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正式会议,进行活动的总结和规划。在校园互动中,我社将可能举办各类活动,如小品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
对于社员,我社将重新提出一下要求。
1).参加条件:凡是对话剧感兴趣或有话剧表演才能者均可加入本社团。
2).权利:
①各社员均具有公平竞选表演角色的权利和主动争取表演机会。
②各社员均可自由参加由本社团组织的各类型活动,如:小旅游、小型公益演出等。
③各社员均可在每年推荐或竞选社团的干部的职位。
④各社员均可向社长、副社长提出批评和建议。
⑤每学期社长需向各社员汇报工作计划及各项工作的安排事宜。
⑥各社员均可监督协会财政及各项工作的展开情况。
3).义务:
①按时出席活动、例会,如有急事需向社长提前请假,在活动中务必尽职尽责。
②支持社团和协助学校开展工作,服从管理。
③不得损坏公物及无故缺席。
4).社员考核评比:
①评比依据出勤情况,工作态度等。
②本社年中也将评出积极参与的社员数名与活动全勤者数名,授予纪念品一份,以资奖励,也借此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和参加活动热情。
5).考勤:
1.社员必须按时参加例会不得无故迟到旷会,有事必须请假。
2.社团的各种活动成员必须参加,不得推委,拒绝参加。
3.社团内每个成员按时完成社团指定的任务。
4. 社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
组织上:
1、社团一切日常事务由社长和副社长分工负责,重要的决定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
2、社团通过向外争取、AA制等途径筹集活动经费。
3、社团向学校申请的经费由特定人员代为管理,每个活动的支出需定期向社员汇报,接受社员的监督。
4、社团如有巨额开支,需得到校及各社员的同意后,方可操作。
5、社团每月开一次例会,具体安排各项工作。
6、表演人员每演出一出新剧目后需重新改选,务求每位社员都能得到锻炼和演出的机会。
7、指定好每个学期的演出计划,安排定期排练。
8、遵循学校的训示,协助学校开展活动。
虽然在前进的路上荆棘从生,但“天生我才必有用”的信心从未消亡过,“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理想更是坚定。临渊羡鱼,不如归而结网!我们会努力坚持下去,直至目标的实现!
08届西城话剧社社长 符竹萱 稿
2008.9
09届西城话剧社社长 周培浩 再稿
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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