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社宗旨
本着为更多同学解决在学习生活上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心理上的困惑与问题,帮助更多同学改善自己的人际关系,拓宽交际面,培养更成熟的心智的创社宗旨,我社于2007年9月正式成立.
二:成员
1:凡是鄞州中学高一高二在校生,承认心理协会的社团章程,愿意在社团中积极工作,执行社团的决议的,可以申请加入心理协会.
2:高二后,除组长外,愿意继续留社的,保留社籍,退出的,撤消社籍,组长保留
3:高三后,除特殊原因外,均退社。
三:义务
1:社员应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服从上级的决议,本着爱社的原则,处理社中事务。
2:社员应该出席每一次会议,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请假。
3:组员应听从组长指挥,尽力完成任务,组长对社长及副社长负责,并完成上级传达的任务。
4:社长对学生会,对团委负责。
5:要有团队精神,在团队一起组织活动时,作出重大决定前,要与其他社员或社内领导讨论,才能实行。
6:在社团工作时要兼顾学习,工作学习一起抓。
四:权力
1:有权出席社团的有关会议和社团开展的各类活动。
2:社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社员有权在社团的会议上,参加关于社团的工作讨论,对社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社团的负责人和社团的其他成员。
4:社员有权向社团的负责人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人员给予负责的答复。社团的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其他社员的权利。
5:参加社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社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五:新成员接受
新成员需经过面试,并提交加入社团的申请,经过社内原成员的批准,方可入社。
六:奖惩
1:对于认真履行义务,并为社团做出贡献的成员,将给予公开表扬等奖励。
2:对于没有履行义务,违反社团章程的成员,将予公开批评的惩罚,严重者开除社籍。
七:退社
一般不允许社员退社,如有特殊的正当的理由需要退社,需提交退社申请,经社团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