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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宿管部评分细则

来源:俞媛媛|编辑日期:2009-12-03 19:28:12|点击数: |发布:256

宿管部评分细则

A.物件摆放
1. 床铺整洁整齐,被子、毛毯、衣服叠放整齐,床上小件物品摆放整齐,空床上物品摆放整齐。
蚊帐一律统一挂起。
2. 除了冬季另行通知时,大件外衣(如羽绒服等不可折叠)可挂在靠墙床内侧,其他时期除装饰品外,不准在室内(包括床架、脸盆架、任何吊线处)吊挂衣物、衣架、毛巾、伞、包、袋子等任何物品(可在门后贴挂勾挂置相关物品)。窗台上不能放物(除装饰品)。
3. 箱子、面盆、毛巾(毛巾折叠放在面盆里或挂在面盆边上)、碗杯放置统一、整齐、有序。
4.脸盆架下不能放置杂物(肥皂、沐浴露、洗发精等)
5. 鞋子整齐地放置于床沿内(有床沿布,床底一律不检查)。
6. 其他物品(热水瓶等)一律整齐放于寝室一角。
B. 卫生清洁
1. 地面无果皮、纸屑、布条等杂物。
2. 及时清理垃圾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3. 室内保持空气清新。若有异味扣分0.1,每周至多扣一次。
4. 爱护寝室墙面,不乱涂、乱刻、乱挖,墙面干净整洁无球印鞋印。(若有历史陈迹,用贴图遮盖)
5. 保持门、窗无明显污垢(包括卫生死角、蜘蛛网等)。
C. 就寝纪律(敲门第一次为提醒,第二次扣分,不允许开门解释
1. 不准讲话、走动、大声翻动东西。
2.不得使用手电筒,严禁使用明火。
3. 熄灯后10分钟内不准进出寝室或者在走廊等处逗留(除非特殊情况需说明)
4. 不准使用手机。
5. 不准敲墙壁。
D. 其他纪律
1. 不准向窗外、阳台、走廊泼水或扔杂物。
2. 不得在寝室区打球、猜拳、玩扑克、起哄及大声喧哗。
3. 不得私拉电线,不得换大功率灯泡,不得使用电热毯,严禁使用任何个人电器。
4. 委员开会不能无故迟到及缺席纪律与内务检查。(迟到以迟10分钟为准)
扣分情况注明:A.B.C.D.各项中每人每次扣0.1分 ,毛巾未叠2条以上扣0.1
E. 结分情况:总分10分 包括:
基础分(5):宿管部各干事内务检查及纪律检查反馈。(0.1分各一项)
生辅分(5):生辅组的批评。(0.1分各一项)
工作分(2):各班生活委员的检查工作。(0.1分各一项)
F. 加分: 星级寝室:五星级加0.2;四星级加0.15;三星级加0.1
免检寝室:评上星级寝室有资格申请免检寝室,再结合平时扣分情况和寝室活动参加情况,全校最多评出3个免检寝室,有效期为二个月。日常检查改为不定期抽查,抽查有三次扣分的,取消其免检。
优秀生活委员:评上后该委员所在班级每人每次加0.2分
(其余寝室文化加分活动另行通知)
G. 评分方法:10—所扣分数+所加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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