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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中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来源:王瑜|编辑日期:2009-11-29 17:25:50|点击数: |发布:249

一、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1、对被考核人作实事求是的评价。
2、对每位被考核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状况作全面的、适当的评价。
(二)民主公开原则
1、考核的对象、范围、时间、方法、内容、标准和程序等都要被院学生会全体成员认同。
2、在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监督委员会申请复核。
二、考核总则:
(一)积极按时、按质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在工作中奋力进取,勇于创新,热情认真、态度谦和,礼貌对待他人,切实做到为同学服务。
(三)在工作中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四)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生会、部门、班级的各种活动,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考核细节解说:
(一)优秀检查人员考核
一、月优秀检查人员考核
基础分为100分,分值比例及扣分情况如下:
1、考勤所占分值为30分
根据各部的关于例会、全体会议的考勤与每个星期值班扣分记录数据,填写考核表。因公事请假(如上课、开班会)不能来参加会议或值班的,须在上交请假条,否则按缺席处理,每次扣3分。请假的理由必须详细、合理、属实,不得随便以“有事”为理由。如有发现理由虚假,每次扣5分。由各部门部长和副部长具体评定。
2、工作表现所占分值70分
根据扣分多和纠纷少的原则,具体由监督委员会根据工作扣分记录,填写考核表。各部门对扣分和纠纷进行排序,依次按35、30、25、20….的分值记分。
3、其它分与扣分的原则:
a) 对学生会提出合理意见并经采用者,加5分。
b) 在各项活动中积极、主动、工作表现不怕苦、不怕累、善始善终的,加5分。
c) 值班日志中有优秀意见者可加3分。
d) 检查所在宿舍有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严重扣总分5-10分。
e) 为学院学生会活动开展拉到企业赞助的,按金额给予5-10分加分。
注:各部每月的优秀检查人员所属班级将相应加七项评估综合分0.1分
二、学期优秀检查人员考核(即校级优秀检查人员考核)
1、各部门干事推荐2名检查人员,分值为30分。
2、根据月优秀检查人员考核的成绩,分值为70分。
3、如果违反学校学生管理条理受到学校处分的,该学期考勤为0。
三、优秀干事考核
A、月优秀干事考核
基础分为100分,分值比例及扣分情况如下:
1、考勤所占分值为30分
根据各部的关于例会、全体会议的考勤与每个星期值班扣分记录数据,填写考核表。因公事请假(如上课、开班会)不能来参加会议或值班的,须在上交请假条,否则按缺席处理,每次扣3分。请假的理由必须详细、合理、属实,不得随便以“有事”为理由。如有发现理由虚假,每次扣5分。由各部门部长和副部长具体评定。
2、工作表现所占分值70
根据扣分多和纠纷少的原则,具体由监督委员会根据工作扣分记录,填写考核表。各部门对扣分和纠纷进行排序,依次按35、30、25、20….的分值记分。
3、其它分与扣分的原则:
a) 对学生会提出合理意见并经采用者,加5分。
b) 在各项活动中积极、主动、工作表现不怕苦、不怕累、善始善终的,加5分。
c) 值班日志中有优秀意见者可加3分。
d) 检查所在宿舍有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严重扣总分5-10分。
e) 为学院学生会活动开展拉到企业赞助的,按金额给予5-10分加分。
B、学期优秀干事考核(即校级优秀干事考核)
1、各部门部长推荐2名干事,分值为30分。
2、根据月优秀干事考核的成绩,分值为70分。
四、优秀学生会部长考核
1、范围:部长、副部长
2、考核制度:由学生会内部民主评议
四、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考核工作是一项相关重要的工作,学生会各部门以及成员应充给予充分重视。
(二)考核工作总结将在每月末或每学期末进行。
(三)本考核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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