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宏杰|编辑日期:2011-02-28 09:39:33|点击数: |发布:171
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你们关于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的请示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们的方案,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普通高校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的深入落实,旨在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从而有利于选拔适合高校培养目标的学生,有利于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
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要坚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坚持科学规范,确保质量;坚持高校自主,严格监督;坚持总量控制,稳步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科学态度,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学校要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管理队伍和专家队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制订各环节操作细则,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强化保密意识,切实做好各环节的保密工作。
三、要认真执行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信息,严格公示制度。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工作,加强监督。在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和考生犯规舞弊的,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严肃查处。
请你们按照上述要求精心组织、精细管理,圆满完成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工作。
附件: 1. 浙江工业大学2011年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实施方案
2. 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实施方案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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