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宏杰|编辑日期:2011-04-13 13:28:02|点击数: |发布:171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1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浙公通字【2011】41号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高校招生委员会:
为做好2011年全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工作,深入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考试办法,现就做好2011年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浙江警察学院计划招生全日制公安类提前批本科500人(其中第一批招生180人,第二批招生320人)。女生比例不超过15%。招生计划下达至各市,各市不再将计划下达到县(市、区)(招生生源计划详见附件1)。
(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以下简称部属院校)的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二、组织领导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工作统一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领导下进行。
三、考生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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