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中学优秀党员评选及先进党支部考核办法
(2007-12-12修订)
一、评优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引领作用,影响和带动全校教职工,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
二、评优程序
1、优秀党员每二年评选一次。
2、在支部全体党员进行相互交流的基础上,由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无记名方式投票产生候选人,经支部支委会商议,按支部党员人数20%左右比例向学校党委推荐候选人,并填写好推荐表。
3、先进党支部由学校党委组织考核,二年一次(单号年份)。
4、在各支部交流二年来党建工作的基础上,由学校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学校党委邀请的各部门、各方面相关人士推荐,以无记名方式评分产生候选支部2-3个。
5、学校党委开会讨论决定优秀党员及先进党支部名单,并进行表彰。
6、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的先进事迹在学校宣传窗、学校党委网站上宣传。
三、评优条件
1、优秀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理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能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不谋私利、廉洁奉公,深得群众称赞。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具有优良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教育任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4)有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性。能自觉遵守国法、党纪,积极参加党的活动。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敢于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5)有群众观点,能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师德高尚,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2、先进党支部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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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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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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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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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工作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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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科学、有效、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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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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