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信息

规章制度

校园信息 >>规章制度

鄞州中学安全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来源:郁海平|编辑日期:2009-11-07 10:02:27|点击数: |发布:26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上级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导,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保持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学校与各处室,教研组签订安全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1、年度安全、卫生工作情况考核在合格(85分)以上。
2、不发生造成重大损失及影响的外部侵入案件。
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和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人员死亡,重伤事故。
4、减少和杜绝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保持“零”记录。
5、各处、室和教研室的办公室保持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二、责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各处室和教研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各处主任要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2、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卫生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建立学校财产登记、保管制度,防止学校财产被盗和遗失。
3、对于重要教育教学设施(如体育器材、电脑、空调、多媒体、食堂锅炉、受压容器等)要合理、安全的使用,注意节约用电。
4、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指示,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5、定期进行安全、卫生的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重要部位要组织落实监控,防范措施。
6、及时准确地向学校领导报告发生的不安全的事故或事件。对发生的事故,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完善有关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三、考核
1、考核期为一学年。
2、各处、室、教研室每学期结束前要将本部门一学期来安全卫生目标执行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交学校安全卫生领导小组。
3、学校安全、卫生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的自查报告和学校有关方面材料的反馈,对各处、室、教研组,目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在考核的基础上,对于各项目标达到要求的部门,由学校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在教育教学过程和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或(过错责任引起)严重失窃等事件的责任人,将在校内批评,并取消年度考核中评优资格和安全奖。

上一篇:

下一篇: